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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生態環境局

鎖定
十堰市生態環境局是十堰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十堰市生態環境局
隸    屬
十堰市人民政府

十堰市生態環境局相關事件

2021年9月,湖北省應急管理廳發佈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豔湖社區集貿市場“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指出:十堰市生態環境局。違反《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環境保護條例》48規定,作為市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牽頭單位,工作履行不到位。督促張灣區分局落實環境監管職責不到位。對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的驗收把關不嚴、治污不徹底。 [8] 

十堰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
2、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3、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
4、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5、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6、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7、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8、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監督管理。
9、承擔相關生態環境監測工作。
10、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定並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市承擔的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11、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辦檢查。
12、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
13、組織指導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14、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 

十堰市生態環境局內設機構

離退休幹部科
規劃財務科
環境影響評價科
機關黨委
督察整改辦公室
辦公室
綜合科
法規科
水生態環境科
大氣環境科
土壤生態環境科
應對氣候變化科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科
自然生態保護科
環境監測協調科 [3] 

十堰市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十堰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藍勁 [4]  [9]  [11] 

十堰市生態環境局所獲榮譽

2020年3月,被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2019年度十堰市投資項目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5] 
2020年4月,十堰市生態環境局機關婦委會獲得湖北省婦聯“全省婦聯繫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6] 
2021年6月,十堰市生態環境局機關黨委被授予湖北省“全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7] 
2022年8月,被表彰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10]  [12-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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