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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氣歷

鎖定
十二氣歷北宋科學家沈括創制的一種與現今陽曆相似的曆法。我國傳統的歷法有兩大缺點:一是以12個月配春夏秋冬四季,一季3個月,有閏月則一季為4個月,太不整齊。二是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節氣,在一年中的位置前後遊移達一個月,一般人無法掌握。針對上述情況,沈括提出的新的歷法“十二氣歷”:實行陽曆,不用閏月;不以月亮朔望定月,而參照節氣定月。把一年分為12個月,一年的第一天為立春。十二氣歷的原理和現今的陽曆是一樣的。十二氣歷既可以和天文實際較好地吻合,又便利了農時的掌握和安排,因此是一種很有科學價值和實用意義的歷法。但是,十二氣歷遭到封建勢力的詆譭,並未行用。
中文名
十二氣歷
朝    代
北宋
提出者
沈括
性    質
曆法

十二氣歷氣歷與節氣

二十四節氣的設置,是中國古代在曆法制度中的一項獨特創造。它正確地反映了一年中季節和寒暑交替的客觀規律,對於指導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生產有着重要的意義。
二十四節氣的設置方法,最初是把太陽的一個迴歸年長度分成24等分,均勻地分佈於一年之中。這種方法稱為平氣法,在傳統曆法中一直沿用至1644年,北宋當時採用的當然也是平氣法。
在傳統的陰陽合曆中,以太陽運動設置的節氣,與以月亮運動設置的月份,兩者關係不固定,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往往出現時令已進入春季,而月份還在冬季,即季節與月份不符的情況,用加閏月的方法是不得已而為之,亦無法消除這個矛盾。為解決這一問題,北宋大科學家沈括大膽革新,創立了十二氣歷。
十二氣歷是完全按節氣來定歷的歷法制度。它以其中的12個節氣定月:即立春為1月1日,驚蟄為2月1日……小寒為12月1日。大月31日,小月30日,一般大小月相間,只是平年有一次3個小月相連。月亮的圓缺雖與節氣無關,但可在歷中註明 “朔”“望” ,作為一般性內容。
十二氣歷 十二氣歷
這是一種純太陽曆的歷法制度,既簡單,又便於各種生產活動。但是,在傳統力量極為濃厚的古代是不可能被採用的。對此,沈括已經預知,説:“今此歷論,尤當取怪怨攻罵,然異時必有用予之説者。”歷史的進程亦正如沈括所預見的,他關於十二氣歷的主張,一直到清代都受到一些人的攻擊。而太平天國所用的 “天曆”,如今行用的公曆,其實質都與十二氣歷相似。20世紀30年代,英國氣象局用於統計農業氣候的 “蕭伯納歷”,其原理也與十二氣歷相同。
十二氣歷 十二氣歷

十二氣歷相比格里曆

後人認為,沈括的十二氣歷,比現今我們使用的格里曆公曆)更科學,更理想。比如,格里曆的年首(元旦)沒有天文意義,但立春放在年首就有天文意義。其二是格里曆月與月的天數最多會相差3天,而且大月與小月的排列沒有規律性。但十二氣歷大月小月僅相差1天,而且排列有規律性。
但是太陽的週年視運動實際上是不均勻的,6世紀的北齊時,已發現了太陽運動的不均勻性。日行在春分後則遲,秋分後則速。於是,從1645年起,把黃道一週(360°)從冬至開始,分成24等分。這樣,每個節氣太陽所在的位置都是固定的,相鄰兩個節氣夾角為15°,但時間間隔不等。這種方法稱為定氣法。現今我們所通用的歷法,採用的也是定氣法。
如果十二氣歷在如今照搬使用,那麼就會出現5月有32天,而11月只有29天的不均衡現象。
當然,為了滿足歷月的均衡,仍可採用大小月相間,還是可以保證絕大多數節氣在每月初和月中的。
以2012年為例,採用單月小,雙月大。若是平年的話,12月變為小月。
立春1月1日 雨水1月16日 驚蟄2月1日 春分2月16日 清明2月31日 穀雨3月16日
立夏4月1日 小滿4月16日 芒種5月1日 夏至5月17日 小暑6月3日 大暑6月18日
立秋7月3日 處暑7月19日白露8月4日 秋分8月19日 寒露9月4日 霜降9月19日
立冬10月4日 小雪10月19日 大雪11月3日 冬至11月17日 小寒12月2日 大寒12月17日
可見,只有原本在3月初的清明提前到了2月31日,其餘23個節氣全部在月初和月中。
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相連,
秋處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每月兩節不變更,唯獨清明二月末。
上半年是一、十六,下半年來四、十九。
這種歷月均衡的十二氣歷非常簡單:大小月只相差一日,消除了公曆最不合理的缺點——2月過短。並且把上下半年,一年四季長度的差距拉到了最小,便於記憶。以立春為元旦,依據天文又不拘泥於天文。月份和季度的平衡給統計也帶來了極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