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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條款

鎖定
15世紀末16世紀初,德意志的經濟進一步發展,資本主義因素逐漸成長,但發展極不平衡。政治上,神聖羅馬帝國處於嚴重的分裂割據狀態,各選帝侯和諸侯與皇帝分權,城市和騎士往往各自結盟,皇權微弱。國內關卡林立,沒有統一的幣制和關税
中文名
十二條款
時    期
15世紀末16世紀初
實    質
戰爭條款
戰爭背景
宗教迫害和橫徵暴斂日益嚴重

十二條款戰爭背景

皇帝、諸侯、騎士之間的戰爭和衝突,嚴重地影響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教會諸侯和世俗諸侯竭力維護封建特權,宗教迫害和橫徵暴斂日益嚴重,農民所受的剝削和壓迫有增無已,本已從農奴制下獲得自由的農民重新處於農奴的地位。農民的反封建鬥爭先以秘密會社協會和窮康拉德的形式進行,當M.路德點燃宗教改革之火後,爆發了大規模的農民戰爭。

十二條款戰爭經過

1524 年 5月,施瓦本南部的黑森林地區首先爆發起義,後迅速擴展,1525 年初擴展到施瓦本、弗蘭肯、阿爾薩斯、圖林根、薩克森、薩爾茨堡和蒂羅爾等地。參加戰爭的農民達10萬以上。
農民戰爭大體經歷了上升 ( 1524.5~1525.7)和下降(1525.8~ 1526.7 )兩個時期。上升時期,農民戰爭形成施瓦本、弗蘭肯和圖林根 3箇中心。在施瓦本地區,繼黑森林和斯圖林根起義後,擴展到克萊郜、赫郜、布萊斯郜和巴爾,席捲施瓦本北部。弗蘭肯起義集中在諾德林根、安斯巴赫、洛滕堡、維爾茨堡、班貝格和比爾德豪森,圖林根為德意志北部農民運動的中心。3 月17日米爾豪森的平民集團和市民推翻城市貴族議會,選出實際上由托馬斯·閔采爾領導的永久議會,以求建立沒有剝削、沒有階級的社會。1525年4~5月,德意志西部許多城市也相繼發生騷動。

十二條款戰爭條款

起義農民在戰爭中提出許多綱領性的條款。施瓦本北部農軍在1525年 3月初制定的《十二條款》中申明瞭要求自由的願望:廢除農奴制;取消小什一税和死亡税;由村社自由進行宗教活動和選舉傳教士 , 實現狩獵、捕魚和伐木自由;取消16世紀初強加於農民的過重的勞役、地租及其他捐税等。1524年末T.閔采爾門徒制定的《書簡》是北德意志農民運動中的激進派的綱領。它的核心是反對壓迫人民的官廳和實行暴力革命,指出宮廷、寺院和教堂是封建主的權力基礎,主張處死壓迫者和叛徒,焚燬城堡,沒收寺院和教堂。
1524 年 5 月~1525年7月,農民戰爭進入高潮,成千上萬農民成為自己土地的主人,一些貴族和騎士也參加了起義,起義農民焚燬了數以千計的貴族莊園、教會寺院和諸侯宮廷,在德國西南部和中部的廣闊地區建立起自己的政權 。 但是,在聯合起來的諸侯軍隊鎮壓下,圖林根和薩克森、阿爾薩斯、弗蘭肯、施瓦本的農軍被各個擊破。閔采爾被俘犧牲,其他起義領導人和無數農民慘遭殺害。1525 年8月,農民戰爭進入下降時期。

十二條款起義結果

在下降時期,農民戰爭在蒂羅爾茨堡地區繼續進行。起義由M.蓋斯邁爾領導,1526年5~6月薩爾茨堡農民軍接連打敗前來鎮壓的巴伐利亞軍、奧地利軍、施瓦本聯軍和薩爾茨堡大主教的僱傭軍。最後由於被優勢敵軍包圍,不得不於 7月退到威尼斯,農民戰爭最後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