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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道監察御史

鎖定
十三道監察御史是在都察院中具體進行審計監督的官員。監察御史對中央各衙門實施全面、有效的審計監督。 [1] 
中文名
十三道監察御史
出    處
《現代審計大辭典》
定    義
在都察院中具體進行審計監督的官員
按照明朝制度,十三道監察御史共110人。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各10人,福建、廣東、廣西、山西各8人,雲南11人。
參考資料
  • 1.    吳俊深編著,現代審計大辭典 古今中外,崇文書局,2013.01,第4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