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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互生

鎖定
匡互生(1891年11月1日—1933年4月22日),字人俊,號務遜,又號日休,湖南邵陽東鄉長沙村(今邵東市廉橋鄉豐足村)人,1919年夏畢業於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數理部。五四運動天安門大會和會後遊行的三位主要組織者之一。 [1] 
生於湖南邵陽東鄉天台山,他“奮然而起,作點革命的工作”,始於辛亥之役。辛亥革命時,曾跟長沙革命軍攻巡撫衙門。1913年在邵陽中學讀書時作文痛罵北洋軍閥。匡互生來自清末民初革新風氣最為硬朗的省份之一湖南省,當時的湖南省可以説是羣星燦爛。
1933年4月22日病逝於上海。 [2] 
中文名
匡互生
別    名
字人俊,號務遜,又號日休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91年11月1日
逝世日期
1933年4月22日
畢業院校
北京高等師範學校
主要成就
五四運動天安門遊行組織者之一
出生地
湖南邵陽東鄉長沙村(今邵東縣廉橋鄉豐足村)
性    別

匡互生人物生平

匡互生,1891年出生於湖南邵陽東鄉長沙村(今邵東市廉橋鄉豐足村)。幼年在鄉學讀書時練就一身武術。
1910年到長沙入駐省邵陽中學讀書。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勝利後,各省紛紛響應,湖南一馬當先。時年20歲,正在長沙邵陽駐省中學讀書的匡互生,毅然扛起長槍,跟着石基老師勇敢地投入攻打巡撫衙門的戰鬥。
1914年,邵陽駐省中學學生,蓄藏槍支,反對袁世凱,鼓吹革命。 [3] 
1915年考入北京高等師範學校專攻天文學。
1919年初將同言社改組為工學會,他負責起草了工學會章程,主張聯絡和團結更多的同學,提倡工學合一,並出版《工學》雜誌。
1919年5月4日,爆發了偉大的五四運動。他是這次運動的策劃者之一,與傅斯年段錫朋等組織了天安門大會和會後遊行。北京學生集會遊行,匡互生率先衝入曹汝霖住宅,火燒趙家樓
是年夏,匡互生畢業於北京高師,回湖南,在長沙楚怡小學任教。
1920年參加湖南各界驅逐都督張敬堯運動。之後,應聘於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任教務主任,主張民主辦校。匡互生聘請一師附小教師毛澤東到一師任教。匡互生參加新民學會,與毛澤東共同成立文化書社
1922年到上海中國公學任教。
1924年受聘於浙江上虞春暉中學任訓育主任,提倡教育改革。不久,到上海與夏丏尊豐子愷等創辦立達學社。
1925年春,匡互生在虹口老靶子路創辦立達中學,是年秋,又在江灣租地建舍,改名為立達學園,增辦高中,並設農藝科和藝術專修科
3年後學園開闢農場,學生從事養雞養蜂和園藝,進行生產勞動教育。受國民政府農業部之委託,增辦養蜂訓練班,培養養蜂人才。
1928年8月經教育部特許,學園添設農村教育科,培養縣、區、鄉各級行政人員鄉校校長、教員和從事推廣農業合作、民眾教育運動的人員等。
1930年8月農村教育科遷南翔柴塘,購地20餘畝,建立立達分園,並設附小。正當學園辦得興旺之時,一·二八事變爆發,江灣、南翔兩地校舍先後毀於戰火。匡互生不顧身患腸癌,忙於覆校,未及時醫治。
1933年4月22日在上海病逝,終年42歲。遺體葬於立達學園農場。 [4] 
1986年,其骨灰歸葬邵東原籍。

匡互生人物事蹟

他曾點燃火燒趙家樓的烈火,他曾擬以炸彈結束軍閥張敬堯的性命,他曾苦心創辦立達學園,成績卓著,功在社會。

匡互生人物評價

匡互生墓誌銘 匡互生墓誌銘
巴金著文稱他是“一位有理想、有幹勁、為國為民的教育家”,“我把他當作照亮我前進道路的一盞燈”;
著名詩人朱自清在《哀互生》一文中寫道:“互生最叫我們記念的是他做人的態度。他本是一副銅筋鐵骨,黑皮膚襯着那一套大布之衣,看去像個鄉下人。他心裏那一團火,是熱,是力,是光。”
周予同説他“是中國現代史上最值得紀傳的一位人物”。
他曾破格聘任毛澤東為湖南一師的國文教員;這件事不僅説明匡互生獨具慧眼,知人善任,也説明他不因循守舊,敢於創新。

匡互生人物特點

第一、愛國愛民。
劉少奇在《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中講到了“人類正氣”,並且強調道:“共產黨就是代表人類正氣的”。他認為,在人類正氣的諸多表現中,當居首位的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對一切被壓迫被剝削的勞動人民,具有偉大而忠誠的友愛、熱情和同情心”,這就是愛國愛民。匡互生雖然不是共產黨人,但如前所述,他具有愛國之心,愛民之情。
第二、痛恨腐敗。
清王朝是腐敗的,他扛起大槍,勇敢地參加推翻它的戰鬥。北洋軍閥是腐敗的,他與那幫賣國賊、貪官污吏勢不兩立,不共戴天。或口誅筆伐,或烈火焚燒直至擬用炸彈轟擊。這種不畏權貴、疾惡如仇的精神實難能可貴。
第三、民主作風
匡互生主持湖南一師工作期間,果斷地廢除舊的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建立起民主管理體制。他創辦的立達學園不設校長,而特設由師生員工各方面代表組成的、決定學園一切重大事務的校務委員會。他是校務委員會的主任而不是“主子”。
第四、正直坦誠,從小練就一身好武功的匡互生不恃強自傲,以強凌弱。
出於強烈的正義感,他常打抱不平。因此,鄉里的土豪劣紳、地痞惡霸都畏懼他。五四那天,曹宅起火不久,軍警抓走32人。32人被當局定為“造亂”分子。當學生們討論如何營救犯人時,匡互生表示,首先打入曹宅和點火的是他本人,不能讓死人替他受罪。他打算“自首”以換出32人。同學力勸:這是偉大的學生運動,“非個人舉動,個人自首,反減少運動效力”。聽此勸,匡互生默認,方未去“自首”。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