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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印第安人

鎖定
北美印第安人是美洲土著居民。屬蒙古人種美洲支系。使用印第安語,包括十幾個語族。多數學者認為,美洲印第安人是在大約 25400年前分多批從西伯利亞白令海峽到達阿拉斯加,逐步向南遷徙,一直抵達美洲最南端,散佈於整個美洲。
中文名
北美印第安人
外文名
North American indians
數    量
150萬人
實    質
土著人種

北美印第安人分佈

北美印第安人民族分佈 北美印第安人民族分佈
公元1500年,居住在北美洲的印第安人約有150萬人(整個美洲大陸同期印第安人約為4000萬,且絕大多數分佈在中美洲南美洲)。這些土著人種的構成,無論從遺傳、語言、社會等方面來看,都有很大的差異。據估計,15世紀時在格蘭德河以北至少存在着 400種互不關聯、各具特色的文化形態,有着多種多樣的人體類型和語系。其中主要有:在極北部是愛斯基摩人和阿留申人,愛斯基摩人大多住在由阿拉斯加至格陵蘭北美洲北極海岸。在阿拉斯加內陸地區及加拿大,有阿塔帕斯卡人和阿爾袞琴人。阿爾袞琴人分佈很廣,從新英格蘭加利福尼亞,到處都有他們的蹤跡。此外,在美國境內還有易洛魁人、蘇人(一名達科他人)、肖肖尼人、穆斯科格人(一名克里克部落)、波尼人以及摩其村落人(一名普埃布洛人)等。

北美印第安人社會經濟形態

北美印第安人 北美印第安人
各類印第安人組成為數眾多的部落集團,生活方式各異,分別從事採集、漁獵、遊牧和農業,愛斯基摩人和阿留申人,以獵食海象海豹為生;居於北美西部沿海的印第安人,主要從事漁業;加利福尼亞的印第安人靠採集野生果實餬口;達科他人則靠獵取野牛度日;北美西南部和東南部的印第安人已知從事農業生產。根據考古發掘,西南部的印第安普埃布洛人,已有一、二萬年的歷史,早在紀元前農業上就已能精耕細作。而且能製作精美的彩色陶器,建造五、六層高的城堡式大屋,文化發展水平較高。 在殖民統治時期以前,印第安人一般處在氏族公社制的不同階段。北美西部的印第安人已發展為父權制組成的氏族,東部還停留在母權制氏族社會。氏族是社會的基層單位,由幾個氏族組成胞族,由幾個胞族組成部落。印第安人的每個部落都有自己的領土與方言。氏族設有議事會,成年男女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具有原始社會的民主。
曾經的“馬背上的文明” 曾經的“馬背上的文明”
15世紀末歐洲殖民者最初來到北美時,印第安人曾慷慨援助,但殖民者站穩腳跟之後,就開始奪取印第安人的土地,對印第安人採取野蠻的種族滅絕政策。美國獨立後,掠奪印第安人土地的方式變得格外毒辣,美國統治集團採取武力和欺詐手段把印第安人從他們世代居住的土地上趕走,僅在19世紀,美國對各印第安人部落就發動 200多次襲擊與掃蕩性戰爭,殘暴屠殺印第安人,把他們驅趕到西部貧瘠的沙漠地帶和一些州的零散的“保留地”內。到1865年,除阿拉斯加外,美國印第安人的人口鋭減,只剩下38萬人。在被驅逐與被征服的過程中,印第安人對殖民者進行英勇鬥爭。在力量對比十分懸殊的情況下,戰鬥持續了幾個世紀。在鬥爭中湧現一批英雄人物,如美塔科姆、杜堪士黑鷹紅雲等。

北美印第安人現狀

北美印第安人 北美印第安人
據1980年人口統計,美國的印第安人有136.1萬人,只佔美國人口的0.6%。居住在26個州的200多處保留地上。在最近20年中,已有20多萬印第安人離開了保留地,移居大城市謀生。在今天的美國,印第安人仍屬於經濟上最為貧困,就業人數最少,健康、教育和收入水平最低,居住狀況最惡劣的少數民族。但是北美印第安人在逆境中表現出強大的生命力,戰後開始組織自己的政治文化團體,爭取生存權利,反對種族歧視,保存印第安人的文化傳統
2020年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在美國3.33億人口中,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加起來才佔1.1%。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