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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公安局
鎖定
北海市公安局是北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市轄區設公安分局,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的直接領導。
北海市公安局內設16個科(室、所)、10個支隊(含2個武警現役編制支隊)、政治部(內設4個正科級機構)、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室)、3個公安分局、14個派出所。
- 中文名
- 北海市公安局
- 辦公地址
- 北海市北海大道168號
- 性 質
- 北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 領 導
- 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北海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計劃、方案以及各種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領導、指揮、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3、組織、領導偵查工作,參與偵查或直接承辦重大疑難案件,協調處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4、負責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管理户口、門牌、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5、負責對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組織領導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6、組織、領導、監督消防工作。
7、負責維護城鄉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管理、檢驗和駕駛員考核、駕駛證件的管理工作。
8、承擔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以及羣眾性治安保衞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領導全市公安機關網絡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公安機關的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
11、負責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2、承擔少年犯罪收容教養工作;承辦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全市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組織、領導全市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
13、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重大集會的安全警衞工作。
14、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和交通管理技術建設。
15、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物資等警務保障計劃、制度。
16、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同外國、國際刑警組織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警方以及台灣地區警方的交往與合作。
17、指導全市公安邊防、消防、警衞部隊建設,對武警北海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18、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領導並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工作,檢查、監督落實情況;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
19、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領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北海市公安局領導分工
毛軍(北海市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主持北海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警務督察支隊。
蘇澤雄(北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刑事偵查、監所管理和績效考評(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刑偵支隊、監管支隊、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拘留所、市戒毒所、績效辦(改革辦)、新網偵支隊、市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
聯繫合浦縣公安局。
周坤龍(北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交通管理、户政管理、行政審批、出入境管理和機場公安等方面工作。
分管鐵山港分局、機場分局、潿洲島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隊、交警支隊、户政支隊、行政審批辦。
聯繫北海鐵路公安處,北海機場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北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戴宏強(北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海防管理、巡邏防範、羣體性事件處置、禁毒和森林警察等方面工作。
分管海城分局、森林警察支隊、治安支隊、海防支隊(食藥環旅支隊)、巡特警支隊、禁毒支隊、禁毒辦。
聯繫北海海關緝私分局。
裴強昌(北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情指行”一體化實戰化、經濟犯罪偵查、法治公安建設、警務保障和數字化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銀海分局、指揮中心(情報支隊)、經偵支隊、法制支隊、警保處、科信支隊、案管中心、警察協會。
張前海(市紀委監委駐北海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局黨委委員)
負責全市公安紀檢監察工作。
主持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蔣啓龍(北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負責黨的建設、審計、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綜合協調、教育培訓、宣傳、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意識形態和脱貧攻堅(鄉村振興)等方面工作。
主持市局政治部全面工作,分管審計科、辦公室(政研室、信訪辦)、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機關紀委)、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警輔辦,協助分管督察支隊。
北海市公安局所獲榮譽
2019年9月27日,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在北京舉行。其中北海市公安局獲得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榮譽。
[4]
同年11月,北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基礎管理大隊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5]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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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五屆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和第一屆全國文明校園名單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7-11-19]
- 2. 北海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北海市政府[引用日期2020-03-07]
- 3. 第五屆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 .中國文明網[引用日期2020-01-18]
- 4. 廣西34個模範集體39名模範個人獲得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引用日期2019-10-04]
- 5. 全國婦聯關於表彰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江西省婦女聯合會[引用日期2020-02-05]
- 6. 自治區愛衞會關於命名南寧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等[br]140個政府機關為自治區無煙政府機關的決定 - 綜合管理 - 廣西壯族自治區衞生健康委員會網站 - wsjkw.gxzf.gov.cn .廣西壯族自治區衞生健康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7-28]
- 7. 北海市公安局關於局領導的分工 .北海市人民政府.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