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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鎖定
貫徹執行《國境衞生檢疫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四部法律及其實施條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政策規定、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中文名
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局    長
梁山高
副局長
朱南光
兄弟局
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衞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衞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法定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
五、協助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場地等單位的衞生註冊並負責監督管理。
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集裝箱及容器的檢疫、衞生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集裝箱、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衞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議、協定和議定書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議的實施工作。
九、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及其他原產地證書的簽證工作。
十、承辦國家質檢總局和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內設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
1.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協助局領導對局內事務進行協調和督查督辦;
2. 負責秘書、機要、保密及檔案工作;
3. 負責政務信息的審核把關、修改傳遞及檢驗檢疫宣傳工作;負責對外協調及接待活動;
4. 負責組織重要會議;
5. 負責檢驗檢疫法制工作及執法監督、稽查工作,對外接洽行政處罰、複議、訴訟和司法調查及法制宣傳教育;
6. 負責會議記錄,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7. 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主要職責:
1. 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負責黨組中心組秘書工作,協助局黨組制定工作計劃、工作制度及上報有關材料等;指導支部開展日常黨建工作。
2. 負責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有關學習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3. 負責局職工教育和職業道德建設工作。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4. 負責局幹部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負責科以下幹部的考核、選拔、推薦和崗位輪換的實施工作。
5. 負責職工的勞動保障、工資福利、職稱評定、臨時工人事管理等工作。
6. 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制定有關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7. 負責局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與地方相應部門的聯繫工作。
8. 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和計劃生育工作。
9. 負責局紀檢監察日常工作。協助局紀檢組制定紀檢監察工作計劃,完成工作總結,負責羣眾來信、來訪的處理等工作。
10.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組織落實和督促檢查工作。
11.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科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國家其他財經法規及國家質檢總局和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財務管理規定,組織擬定本單位的財務管理辦法、規定。
3. 負責擬編和實施本單位的年度預算計劃。
4. 負責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會計報表的編制、複核、報審、報送工作。
5. 負責會計憑證和帳表的編號、整理、歸檔、保管等管理工作。
6. 負責擬定本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參與編制固定資產購置、更新、報廢、大型維修計劃。負責固定資產的明細核算,編制固定資產報表。
7. 負責依據收費標準及有關部門的收費通知,收取檢驗檢疫費。
8.負責收費收據的領用核銷工作。
9.負責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銀行賬户開立、備案(變更)、年檢等申報工作。
10. 負責按照國家税收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税款。
11. 負責參與北海出入境減壓檢疫局基建項目的研究,基建項目計劃的編制,編制基建項目報表並報送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12.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檢務科
主要職責:
1. 負責受理法定檢驗檢疫物的報檢、計收費、鑑證和放行。
2. 負責檢驗檢疫單證和簽證印章的管理。
3. 負責普惠制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發與監督管理。
4. 負責檢驗檢疫業務統計。
5. 負責報檢企業的備案登記和報檢員的註冊管理。
6. 負責全局計算機和CIQ2000等業務管理系統的管理。
7. 負責電子報檢、電子通關、電子監管等檢驗檢疫電子建設的方案擬製、對外協調及有關事務的辦理。
8. 負責北海轄區的報檢員考試的組織和宣傳、檢驗檢疫通關模式改革對外聯絡與協調等綜合業務工作。
9. 解答有關檢務方面問題的諮詢。
10.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檢驗檢疫一科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境衞生檢疫法》、《國際衞生條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國家局各項關於進出境衞生檢疫和動植物、動植物產品檢驗檢疫的管理辦法。
2. 負責北海港區內進出境船舶的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工作及進出境貨輪人員的查驗和傳染病監測工作。
3. 負責北海港區內的公共場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二次供水等服務行業和倉庫、儲存場地的衞生監督、管理、發證工作。
4. 負責組織實施北海口岸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工作。
5. 負責北海港區內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及其它應檢物的檢驗檢疫管理工作。
6. 配合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組織落實北海轄區內出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企業分類管理,對其出口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7. 配合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對北海轄區內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儲放、養殖、種植、隔離和經營單位的檢疫註冊登記、養殖隔離場、隔離種植場及指定相關企業備案登記工作進行管理。
8. 負責北海港區內進境相關貨物木質包裝的檢疫工作,負責北海轄區內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的檢疫工作。
9. 負責北海港區內進境空集裝箱、進境相關貨物的重集裝箱、出境集裝箱(非冷藏集裝箱)檢驗檢疫工作。
10. 負責北海港區內船舶衞生處理、進出境相關貨物燻蒸、消毒等檢疫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11. 負責北海轄區內檢疫處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12. 負責本局轄區範圍危險性病蟲的調查、統計、彙總等工作。
13. 負責本轄區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統計、彙總、上報。
14. 負責本轄區內進口牛臨時隔離場、進境種苗臨時隔離種植圃的檢疫監管工作。
15. 配合區局做好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審批工作。
六、檢驗檢疫二科
主要職責:
1. 負責列入《檢驗檢疫法檢目錄》的進出口化工品、礦產品、金屬及其製品、機電產品、輕工紡織產品的檢驗檢疫和出證工作;
2. 負責進口廢物原料的檢驗檢疫工作;
3. 負責列入《檢驗檢疫法檢目錄》的進出口商品的重量/容量鑑定工作;
4. 負責北海檢驗檢疫局轄區內有關出口企業認證監管工作;
5. 負責法定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工作;
6. 負責有關危險類出口貨物包裝的使用鑑定工作。
7. 負責按《進出口商品檢驗法》應實施的其他商品的檢驗鑑定工作。
8. 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檢驗檢疫三科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實施細則及工作規程。
2. 負責實施所轄區域進出口水產品、食品、化妝品的檢驗檢疫監管、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相關處置工作。
3. 承擔進出口食品、化妝品相關企業及生產單位備案登記工作,並負責轄區內備案登記企業日常監督、年審及換證核查工作。
4. 負責轄區內備案出口相關動物源性食品養殖基地有毒有害物質及疫情監測調查工作,承擔上級下達的進出口食品有毒有害物質監控任務。
5. 承擔轄區內進出口食品、化妝品的風險分析以及相關緊急預防措施的制訂和實施工作。
6. 負責轄區內備案登記企業質量檔案的建立、材料收集、整理、歸檔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科室業務相關單證管理工作。
8. 承擔轄區內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檢驗檢疫相關的情報收集、數據統計與分析、信息上報等工作。
9.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八、綜合實驗室
主要職責:
1. 負責實施轄區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及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鑑定工作。
2. 負責組織參與國內、國際實驗室間能力驗證的相關工作,負責技術開發、服務及提供技術指導,開展有關檢驗檢疫方法標準的制修訂,開展科研課題研究工作,開展有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3. 負責實驗室業務管理和實驗室認證、認可相關工作。
4. 負責技術信息收集、彙編,保證技術實時更新,建立高水準的實驗平台。
5. 對檢驗數據開展質量統計分析,及時彙總上報;
6. 承接委託檢驗、鑑定業務工作。
九、機場辦事處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出入境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商品檢驗的法律法規。
2. 負責北海空港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和監督管理,負責有關檢驗檢疫單證的簽發和驗證的管理工作。
3. 負責北海海上旅遊航線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和監督管理,負責有關檢驗檢疫單證的簽發和驗證的管理工作。
4. 負責北海空港和海港旅遊航線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的統計和整理彙報。
十、北海局出口加工區辦事處
主要職責:
1. 負責加工區監管區域內進出口商品、食品及相應應檢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 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的衞生註冊、衞生登記日常監管和定期監督檢查工作。
3. 負責轄區內企業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
4. 負責轄區內出口食品和一般商品包裝監督管理工作。
5. 負責出口加工區內報檢單位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6. 負責出口加工區檢驗檢疫業務數據統計及其彙總、分析、上報工作。
十一、鐵山港辦事處
主要職責:
1. 負責北海石頭埠邊地貿口岸入出境船舶和人員的檢疫、衞生監督、口岸檢驗檢疫監管,疫病疫情防控等業務。
2. 負責北海石頭埠邊地貿口岸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及出證等業務。
3. 負責北海電廠煤碼頭經批准臨時進靠的國際航行船舶和人員的檢疫、衞生監督、口岸檢驗檢疫監管、疫病疫情防控等業務。
4. 負責北海電廠煤碼頭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及出證等業務。
十二、綜合技術服務中心(含國際旅行保健中心)
主要職責:
1. 負責組織實施檢驗檢疫衞生除害處理及藥品器械的管理工作(衞生處理有委託實施單位後,負責聯繫相關工作)。
2. 協助政工科做好臨時聘用人員的聘用、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的辦理工作。
3. 負責本局車輛管理。承辦機動車輛年審、牌照換髮,車輛日常調度,車務檔案管理等具體工作;提出購置車輛、報廢車輛的申請及辦理相關手續;組織車輛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法規。
4. 負責職工勞保福利用品等物品的採購、保管和職工制服的發放管理。
5. 負責全局日常辦公用品、耗材的採購、領用和保管工作。
6.負責擬定本局的基建、維修計劃及維修工程的招投標工作;組織維修項目的實施管理。
7. 負責本局所屬各大院物業的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委託的行政事務工作;承擔本局的國有資產實物管理工作。
廣西國際旅行衞生保健中心北海分中心工作職責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國際旅行保健中心為出入境人員提供傳染病監測體檢、預防接種服務並經授權簽發《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預防接種證明書》等證明文件;
2. 開展口岸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服務並經授權及簽發相關健康證明書、外國人體檢驗證、涉外婚前體檢等服務;
3. 為參檢人員提供諮詢、健康宣教、相關醫學指導等服務。
4. 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口岸流行病學監測。
十三、廣西檢驗檢疫局(北海)煙花爆竹檢測中心
主要職責:
1. 負責廣西檢驗檢疫局轄區內出境煙花爆竹的檢驗檢疫及監管。
2. 負責轄區內出口包裝性能檢驗。
3. 負責轄區內出口煙花爆竹包裝的使用鑑定。
4. 負責經審核受理的出口煙花爆竹安全性能檢測。
5. 負責與煙花爆竹類產品相關的科研製標工作。
6. 配合廣西檢驗檢疫局做好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登記工作。 [2] 

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領導簡介

梁山高 職務:局長
分管工作及個人簡介:
梁山高,男,壯族,1954年6月出生,廣西欽州人,197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3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
現任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黨組書記。領導和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食品檢驗科、財務科、煙花爆竹檢測中心。
1972.03—1973.04 廣西外貿駐北海辦事處第三倉庫工人(期間197208-197303借調廣西憑祥海關工作。) 1973.04—1975.07 南寧商品檢驗局駐北海商品檢驗處檢驗員1975.07—1985.01 南寧商品檢驗局駐北海商品檢驗處幹部1985.01—1993.02 廣西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北海商品檢驗處副主任1993.02—1999.10 北海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局長、黨組書記1999.10—2003.02 東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黨組書記2003.02-- 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黨組書記 [3] 
朱南光 職務:副局長
分管工作及個人簡介:
朱南光,男,漢族,1962年11月出生,廣西防城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
現任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分管衞檢科、動植檢科、檢驗鑑定科、檢務科、綜合實驗室、機場辦、鐵山港辦。
1980.09—1984.07 廣西農學院畜牧系獸醫專業學習,畢業1984.08—1985.04 防城縣那良鎮獸醫站工作1985.05—1994.03 防城動植物檢疫局工作1994.03—1999.12 防城動植物檢疫局動檢科副科長 期間:1998年10月—2000年10月在廣西大學動物科技學院傳染病與預防獸醫學研究生班學習1999.12—2003.03 防城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檢驗檢疫科科2003.03—2004.04 防城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一科科長2004.04—2005.12 防城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室負責人2005.12—2007.12 防城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室主任2007.12-- 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4] 

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