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越南北屬時期

鎖定
越南北屬時期越南語:Thời Bắc thuộc/時北屬),又稱“中國封建郡縣時代”,是指越南歷史上被中國統治的時期。越南(古稱交州交趾等)被中國統治始於秦漢時期,直到五代十國時期才走向獨立。由於中間存在較短時間的中斷,故歷史學家將10世紀以前中國對越南的統治劃分為三個時期,即第一次北屬時期(前214年-40年)、第二次北屬時期(43年-544年)和第三次北屬時期(603年–939年)。在五代十國時越南從中國獨立後又過了幾百年,越南再次短暫被中國的明朝所統治,稱為安南屬明時期(1407年–1427年),共20年。此後越南再也未被中國統治過。
中文名
越南北屬時期
別    名
中國封建郡縣時代
含 義
指越南歷史上被中國統治的時期

越南北屬時期第一次北屬

趙佗 趙佗
越南第一次北屬時期越南歷史上被中國統治的一個時期,是越南北屬時期的一部分。關於其開始時間,主要有三種説法:
  • 公元前214年。中國學者多持此説。如張笑梅郭振鐸認為公元前214年秦平百越後所置三郡中的象郡包含了越南北部和中部,故主張公元前214年起越南歷史進入“中國封建郡縣時代”或“北屬封建郡縣時期”。 [1] 
  • 公元前179年。現代越南官方持此説。越南政府認為越南被中國統治始於傳説中的甌雒國南越國滅亡,即“公元前2世紀,甌雒國被侵略併兼並於北方強盛漢族封建帝制”。關於甌雒國滅亡的具體時間,越南學者認為是在公元前179年。 [2]  因此越南政府機構網站中均將“北屬時期”的上限設定為公元前179年。 [3-4] 
  • 公元前111年,此為傳統説法,即漢滅南越、設立交趾、九真、日南三郡的時間。如越南已故學者陳仲金持此説。 [5] 
前111年,西漢攻滅南越國後,在南越設置九郡:南海郡合浦郡蒼梧郡鬱林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其中交趾、九真、日南三郡位於今越南北部和中部。
為了便於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的貿易,漢廷非常關注在肥沃的紅河三角洲的統治。在前1世紀時,漢朝在交趾等郡的統治十分寬鬆,雒越的君長在自己的部族裏依舊保持着他們世襲的權力。然而在公元1世紀後,漢朝執行同化政策,鼓勵越人與漢人通婚,並加強了税收,將越南直接置於漢朝統治之下。公元40年(東漢建武十六年),交趾郡爆發了由徵氏姐妹領導的起義,第一次北屬時期結束。

越南北屬時期第二次北屬

伏波將軍馬援 伏波將軍馬援
越南第二次北屬時期(43年-544年,越南語: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2)是越南歷史上一段被中國統治的時期,是越南北屬時期的一部分。
公元40年,在徵氏姐妹的領導下,交州爆發了反漢的起義。43年,漢伏波將軍馬援領兵平叛,殺死二徵。交州重歸漢朝管轄,第二次北屬時期開始。
在這一時期,今越南地區曾先後被置於東漢、交州士氏政權、東吳、曹魏晉朝劉宋南齊、南梁的統治之下。541年,交州爆發了李賁起義。544年,李賁稱帝,建立萬春國政權,標誌着第二北屬時期的結束。

越南北屬時期第三次北屬

越南第三次北屬時期(越南語: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3),該時期的越南受中國的等王朝統治,是越南北屬時期的一部分。此一時期的起訖時間,越南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定為603年939年;另有定為602年905年。是越南歷史上被中國隋朝唐朝統治,並過渡至獨立建國的時期。602年隋文帝派遣大將劉方平定了前李朝李佛子的勢力,將今越南北部直接置於隋朝的統治之下。621年唐朝取代隋朝並繼續統治安南,並設置都護府(曾稱作交州總管府、交州都督府、安南都護府、鎮南都護府等)及節度使等軍政官署,管轄當地。在第三次北屬期間,該地曾爆發多起民變,並受環王國(位於現今越南中、南部)、闍婆(位於爪哇)、南詔國(位於中國西南)的侵擾。到唐末五代時期,曲承裕成為靜海節度使,其後,越南人士逐漸取得自主權力,標誌着第三次北屬時期結束。

越南北屬時期第四次北屬

明成祖朱棣 明成祖朱棣
安南屬明時期(1407年─1427年),另亦有稱為“第四次北屬時期”(越南語: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4)或“屬明時期”(越南語:Thời thuộc Minh),是越南(安南)被中國明朝永樂、洪熙、宣德三代皇帝統治的歷史時期,共20年,是越南北屬時期的一部分。在此一期間,明朝消滅越南胡朝,改稱越南為“交址”(又作“交阯”及“交趾”,當時國境相當於現今的中部及北部),掃平意圖恢復陳朝統治的後陳朝勢力,建立起府、州、縣的中央直轄方式,採取移風易俗及推行儒學教化的政策。但明朝的統治激起越南人民反感及叛變,尤以藍山豪族黎利最具影響力,並於抗明十年戰爭(1418年─1427年)後結束屬明時期。後世歷史學家,如中國的郭振鐸張笑梅,指出明朝佔領越南之舉實屬“非正義”,不過該時期裏,兩國的文化、經濟、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對越南社會發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參考資料
  • 1.    郭振鐸、張笑梅.《越南通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8頁
  • 2.    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著, 北京大學東語系越南語教研室譯.《越南歷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52頁
  • 3.    清化歷史  .越南清化省政府官網[引用日期2020-07-30]
  • 4.    北屬時期(前179年—938年)的永福  .越南永福省政府官網[引用日期2020-07-30]
  • 5.    陳仲金著,戴可來譯.《越南通史》:商務印書館,1992年:第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