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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定簇長官司

鎖定
北定簇長官司,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
中文名
北定簇長官司
性    質
古代官署名
朝    代
明代
品    級
正七品

目錄

北定簇長官司沿革

治所在今四川松潘東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國朝貢儀,將其列入全國可按例朝貢的三十長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兒卜入朝貢馬,賜以鈔、彩幣表裏、紵絲襲衣、靴襪等。六年(1431)三月,該長官司向總兵官都督陳懷報稱:蠟匝族人不遵管束,常聚眾披甲持刃,橫截道路,殺傷運夫,搶掠糧布,攻擊關堡,拒朝廷招諭,請派兵討之。宣宗令再派人前往招諭。後,屢派人入朝進貢。長官依例襲替。 [1] 

北定簇長官司品級

正七品。
參考資料
  • 1.    高文德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12月:第5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