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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簡稱市農委)。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與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簡稱市委農工委)合署辦公。市委農工委是負責本市農村工作的市委派出機構。市農委是負責統籌協調本市農村發展和農村經濟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北京市機構改革中將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市農業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農藥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辦公室)的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與市農業農村局合署辦公。 [1] 
中文名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外文名
Beijing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Rural Affairs
行政區類別
所屬地區
北京市
地理位置
北京市
政府駐地
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70號A座7-10層
電話區號
010
郵政編碼
100053
車牌代碼
京A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基本概況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管理北京市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領導介紹

孫文鍇 孫文鍇 [2]
【姓名】孫文鍇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66年6月
【民族】漢族
【籍貫】四川邛崍
【學歷】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經濟及管理專業農學博士
【職稱】副教授
【工作履歷】
北京農業大學團委副書記、宣傳部副部長、宣傳部部長、人事處處長兼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北京市延慶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縣政府縣長、縣委書記;北京市海淀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區政府區長。2015年4月任北京市委農工委書記,5月任市農委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市委農工委、市農委、市新農辦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研究室、發展規劃處。
劉福志 劉福志 [2]
【姓名】劉福志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57年1月
【民族】漢族
【籍貫】北京
【學歷】大學
【職稱】工程師
【工作履歷】
曾任密雲縣番字牌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縣山區辦副主任、主任、縣農林辦主任、縣委農工委副書記、農委主任、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代縣長、縣長(副局級)、縣長(正局級)。2011年1月任市委農工委副書記、市農委副主任(正局級)
【工作分工】
負責組織、幹部工作和市委農工委黨校工作;負責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直屬機關黨委、工會工作;負責產業發展、農業產業化工作。負責郊區抗旱防汛工作。主管幹部處、組織處、宣傳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工會和產業發展處、北京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市農委系統各單位工作(農業局、農研中心、農科院、農職院、北京農產品中央批發市場管委會),聯繫市氣象局。聯繫市總工會、市直機關工委。
康森 康森 [2]
【姓名】康森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70年2月
【民族】漢族
【籍貫】山西平遙
【學歷】經濟學學士
【職稱】高級政工師
【工作履歷】
曾任北京順義常青林場幹部、開發科副科長、場長助理、團委書記、市委農工委經管處主任科員、副處長、市委農工委研究室副主任、市委農工委社會管理處處長、市委辦公廳正處級秘書、副局級秘書、市人大辦公廳副局級秘書。2008年8月任市委農工委委員(副局級),9月任市農委副主任,2013年11月任市委農工委副書記。
【工作分工】
負責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村綜合改革、經濟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工作;負責農村法制建設工作。
主管農村改革與經營管理處、法制處。分管市農研中心相關業務工作。
尚延華 尚延華 [2]
【姓名】尚延華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55年12月
【民族】漢族
【籍貫】遼寧丹東
【學歷】在職研究生
【職稱】高級政工師
【工作履歷】
曾任歷任市公安學校幹事、市人民警察學院幹訓隊主任,市公安局黨校、市第二人民警察學校幹訓隊主任、教務科科長、副校長、副校長(正處級),市委政法委幹部處調研員、組宣處副處長(正處級)、組宣處處長、宣傳處處長,平谷區區委常委、組織部長,昌平區區委常委、組織部長,朝陽區區委常委、紀委書記。2011年8月任市委農工委委員、中共北京市農村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書記。
【工作分工】
負責紀檢、監察;主管紀工委、監察處。
王修達 王修達 [2]
【姓名】王修達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67年7月
【民族】漢族
【籍貫】江蘇贛榆
【學歷】在職博士研究生
【職稱】副研究員
【工作履歷】
曾任市委農工委研究室副主任,市農委企業管理處處長,市委農工委研究室主任。2012年4月任市委農工委委員。
【工作分工】
負責農村經濟薄弱地區發展和低收入農户增收工作;負責鄉村旅遊工作。主管協調聯絡處。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本市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
2.組織指導本市農產品流通管理和市場研究。
(三)轉變的職責
1.按照率先實現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新格局的戰略目標,研究提出本市新農村建設的規劃、意見、政策,並綜合協調、組織推進和督促落實。
2.強化貫徹城鄉統籌方略、對本市城鄉一體化重大問題進行研究的職責。
3.強化促進本市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的職責,提升都市型現代農業產業佈局規劃,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水平。
4.強化協調、指導和推進本市農村改革的職責,進一步加強農村經濟經營管理。
5.強化本市特需農產品供應保障的職責。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機構職能

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職能:
1、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決議、決定,研究本市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和農村改革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
2、協調指導農村形勢和政策教育工作;開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宣傳報道;負責農委系統的宣傳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3、指導本市農委系統、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協助市委組織部承擔農委系統局級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4、指導本市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農委系統安全穩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指導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5、負責農委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指導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6、指導農委系統、涉農區縣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農委系統統戰和羣團工作。
7、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農村經濟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實施。
2、研究擬訂本市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新農村建設的行業(專項)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並協調、督促各項規劃的落實;組織擬定財政支農資金計劃安排,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3、研究提出本市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的規劃、意見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產業化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指導涉農國有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本市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推動農村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4、承擔完善本市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組織提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村綜合改革、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議,並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的落實;協調、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組織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等工作;協調、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5、組織提出本市新農村建設的綜合項目方案;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農村基本建設規劃方案,以及農業基本建設和重大項目建設規劃方案,並綜合協調、督促落實。
6、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市農村社會保障和農村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衞生等社會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和建議,並綜合協調、督促落實。
7、組織指導本市農產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搭建市場信息平台;負責開展農業區域經濟合作。
8、參與編制、修訂本市村鎮建設規劃,組織協調農村環境和能源建設,協調和推進村鎮建設和小城鎮試點工作。
9、研究擬訂本市山區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區縣合作和山區建設項目,推進山區經濟社會發展。
10、負責本市新農村建設的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工作;督促檢查區縣政府和市屬工作部門新農村建設的工作情況。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農工委和市農委設1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政務工作;
2、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3、承擔信息、安全保密、電子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外聯接待、機關財務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4、負責新農村建設的綜合信息工作;協調、配合相關部門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工作。
組織處
1、負責農委系統、農村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關於基層黨的建設的有關精神和部署;
2、指導農委系統、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
3、協調指導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4、會同市委組織部指導農委系統局級單位黨委換屆工作,開展農委系統、農村黨內評比表彰工作;
5、指導農委系統羣團工作。
宣傳處
1、負責農委系統的宣傳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開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組織農村大型羣眾文化活動;
3、協調、指導農村形勢和政策教育工作;
4、負責新農村建設的宣傳工作,指導農村宣傳報道工作。
幹部處
1、負責組織農委系統和農村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關於幹部和人才工作方針、政策;
2、協助市委組織部承擔的農委系統局級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3、負責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
4、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
研究室
1、負責研究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2、協調、指導農委系統和區縣有關“三農”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負責聯繫市政府農村經濟顧問團。
社會管理處
1、負責農委系統安全穩定工作;
2、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指導本市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民內部矛盾的排查、調處;
3、負責人民來信來訪辦理工作;
4、指導農委系統統戰工作;
5、指導農委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法制處
1、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
2、起草本市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農村經濟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3、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
4、承辦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
5、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
6、協調、配合市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法律援助工作。
發展規劃處
1、研究擬訂本市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
2、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新農村建設綜合項目方案,並督促落實;
3、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財政支農資金計劃;
4、協調、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5、負責農村經濟的統計與分析。
產業發展處(北京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1、負責協調本市農村經濟發展工作;
2、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農業產業化以及農村經濟佈局調整、結構優化、產業升級等方面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3、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現代農業基本建設和重大項目建設的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4、協調、指導涉農國有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本市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
6、組織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社會發展處
1、統籌協調本市農村社會發展工作;
2、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社會保障和農村地區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衞生等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和建議,擬訂農村地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規劃方案,協調提出新型農民培養工作的政策建議,參與農村勞動力就業指導工作;
3、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農村改革與經營管理處
1、負責本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與經營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體制的政策建議,並組織監督檢查;
3、研究起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以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4、指導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
5、研究提出農村綜合改革的政策建議,並協調落實;
6、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村鎮建設處
1、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市新農村建設考核評估的政策措施、管理辦法和評價標準,並組織實施;
2、參與編制、修訂村鎮建設規劃;
3、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方案和政策建議;
4、組織協調農村環境、能源建設,協調、推進村鎮建設和小城鎮試點工作。
山區建設處
1、研究擬訂本市山區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增加山區農民收入、減少低收入人羣比重和推進山區開發建設的相關政策建議;
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區縣合作和山區建設項目的實施;
3、組織、協調社會力量支持山區建設。
新農村建設協調聯絡處
1、研究擬訂本市新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編制年度摺子工程;
2、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新農村建設的重大問題並起草相關政策建議;
3、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區縣按照各自職責推進新農村建設;
4、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工作;組織安排新農村建設有關會議、活動;起草有關綜合材料、重要文稿和重要會議文件、領導講話。
新農村建設督查處(農產品流通處)
1、組織開展本市新農村建設方面重大決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項貫徹執行情況以及市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的督查與反饋工作;
2、負責新農村建設方面重要文件和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
3、組織協調新農村建設方面的建議、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
4、組織指導農產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5、負責農產品市場調研、動態分析和預測,搭建市場信息平台;
6、負責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7、負責開展農業區域經濟合作。
機關黨委(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1、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2、指導農委系統、涉農區縣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4]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直屬機構

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北京市委農工委宣傳與文化處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