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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北京市豐台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豐台區知識產權局牌子。2019年3月25日對外開展工作。 [1] 
中文名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地址
北京市豐台區菜户營東街乙360號 [2] 
所屬部門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北京市豐台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本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户,以及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本區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授權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本區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北京市豐台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北京市豐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六)負責本區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本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地方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本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本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北京市豐台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本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本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本區標準化工作。制定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實施地方標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本區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依法組織對本區認證活動實施監督。
(十五)負責本區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本區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七)負責組織指導實施本區商標專利執法工作。制定並指導實施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制定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建立機制,做好政策標準銜接和信息通報等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以及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統籌協調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
(二)研究室
【職責】承擔協調推進本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對外交流與合作。
(三)法制科
【職責】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執法協作科
【職責】負責收集、分析、統籌、預警本區市場秩序風險等信息。負責研究完善行政執法協作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牽頭或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
(五)登記註冊科
【職責】研究擬訂本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户等市場主體的准入和退出政策措施。指導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承擔本區內及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授權或委託登記的市場主體名稱登記管理、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工作。負責登記註冊系統信息化建設和全程電子化、電子營業執照核發管理等工作。負責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工作。
(六)市場監督管理一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
【職責】負責擬訂本區市場主體監督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市場主體年報公示,承擔公示信息的抽查、異議處理以及日常監督檢查等基礎工作。擬訂查處無照經營的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北京市豐台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工作。負責小微企業名錄相關信息歸集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七)市場監督管理二科
【職責】依法制定和推行合同示範文本,組織指導合同格式條款規範監管和查處合同欺詐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拍賣行為監督管理。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教育培訓、旅遊、類金融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工作。
(八)企業信用建設與管理科
【職責】擬訂本區企業信用建設與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北京子系統相關業務維護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九)廣告監督管理科
【職責】擬訂本區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
【職責】擬訂本區網絡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
(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職責】擬訂本區消費環境建設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市場監管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指導投訴平台信息化建設及數據的彙總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導北京市豐台區消費者協會工作。
(十二)公平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工作辦公室)
【職責】組織開展本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根據授權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和案件調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十三)質量發展科
【職責】擬訂本區貫徹國家和北京市質量發展戰略的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
(十四)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責】擬訂本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及相關市場準入的規章制度和措施、辦法。擬訂重點監管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地方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實施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職責】組織實施特種設備目錄和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本區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按規定權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資格。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應用。
(十六)計量科
【職責】組織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承擔本區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實施國家計量技術規範,組織擬訂、修訂、管理和實施本區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七)標準化科
【職責】組織擬訂本區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計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地方標準的立項、審查、批准、編號和發佈工作。組織實施地方標準,並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指導團體標準化和企業標準化相關工作,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承擔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認證監督管理科(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
【職責】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依授權組織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組織實施本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認證和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十九)食品藥品安全協調科
【職責】擬訂推進本區食品藥品安全戰略規劃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食品藥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食品藥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區食安委辦的具體工作。指導街鄉鎮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部門間監管職責分工的協調工作,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安全日常協作和聯動機制,完善全程監管、綜合監管各項制度。
(二十)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責】分析掌握本區生產領域的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排查該領域相關風險隱患。組織開展該領域相關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責】分析掌握本區食品貿易商、食雜店、商場超市、便利店等流通領域的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對上述領域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流通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組織排查該領域相關風險隱患。組織開展該領域相關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食品市場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責】依法承擔規範維護本區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交易行為,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承擔農資經營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流通監管工作。分析掌握本區依託集中交易市場、廟會、遊園會、展銷會等食品經營場所以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領域的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對上述領域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組織排查該領域相關風險隱患。組織開展該領域相關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
(二十三)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責】分析掌握本區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對上述領域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組織排查該領域相關風險隱患。組織開展該領域相關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
(二十四)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責】負責本區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經營許可工作。負責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特殊食品召回的監督工作。組織協調對特殊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二十五)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責】負責本區化妝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化妝品經營環節的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化妝品召回的監督工作。組織協調對化妝品經營環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二十六)應急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
【職責】負責本區市場監督管理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相關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組織開展相關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公佈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工作。
(二十七)藥械市場監督管理科
【職責】負責本區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及具備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單位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工作。負責監督實施經營環節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實施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質量監督。組織指導並監督經營企業配合實施問題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的召回工作。組織協調對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和醫療器械經營環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二十八)藥品監督管理科
【職責】依法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製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以下簡稱特殊管理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對涉及特殊管理藥品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二十九)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採購、儲存和使用醫療器械進行質量監督。擬定醫療器械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對醫療器械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組織協調對相關不合格醫療器械產品的核查、處置、召回。
(三十)知識產權管理科
【職責】負責擬定本區知識產權保護與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知識產權保護組織協調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負責轄區內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對市知識產權局管理的有關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的初審和對本區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的審查、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專利試點企業的認定、管理、培訓等工作。負責專利信息網絡平台建設。協助市知識產權局在本區開展自主知識產權的培育、保護和專利技術實施等工作。協助市知識產權局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定期對流通領域內的專利違法行為進行檢查。研究知識產權發展動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區知識產權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和服務平台建設,指導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專利相關數據統計、專利文獻檢索和諮詢服務工作。
(三十一)商標監督管理科
【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商標、地理標誌、奧林匹克標誌、特殊標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豐台區商標品牌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商標、地理標誌、奧林匹克標誌、特殊標誌使用行為的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商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查處商標侵權及違法案件,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維護良好商標市場秩序。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商標註冊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組織開展商標、地理標誌、奧林匹克標誌、特殊標誌方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承擔北京市豐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十二)宣傳科
【職責】擬訂區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佈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佈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三十三)科技與財務科(審計科)
【職責】擬訂本區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開展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升級改造、成果轉化應用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衞工作。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辦法。負責對財務政策執行、財務收支等進行審計監督。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工作。
(三十四)人事教育科
【職責】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外事、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工作,參與相關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監管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三十五)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職責】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4]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豐台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盧溝橋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太平橋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村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右安門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西羅園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馬家堡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大紅門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方莊地區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苑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義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高地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鐵匠營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宛平城地區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長辛店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雲崗街道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苑鄉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花鄉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盧溝橋鄉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長辛店鎮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王佐鎮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園區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麗澤金融商務區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西站所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發地所 [4]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單位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檔案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信息化基礎設施以及信息系統相關軟、硬件的運行維護;負責相關數據統計的工作;負責各類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鑑定和移交工作;負責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檔案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北京市豐台區特種設備檢測所
主要職責:負責本轄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場)內機動車等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工作;承擔特種設備檢測相關技術諮詢服務。
北京市豐台區計量檢測所
主要職責:負責計量標準的技術保障工作,進行量值傳遞;承擔計量檢定、校準和檢測等任務並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研究本轄區相關技術規範,為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技術保障;承擔計量檢測相關諮詢工作。
北京市豐台區私營個體經濟指導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引導本轄區私營個體經濟發展;協助有關部門維護私營個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為私營個體經濟提供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諮詢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私營個體經濟組織的黨、團、工會組織建設等工作;為私營個體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法律、融資、人才交流等服務。
北京市豐台區消費者協會
主要職責: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開展教育、培訓、諮詢等工作;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促進企業提升誠信經營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意識;受理本轄區內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投訴並向社會通報消費投訴情況;參與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並提出建議;指導各市場監管所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指揮調度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承接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和全國12315服務熱線轉交辦的、涉及本轄區市場監管系統的投訴舉報事項,推進落實“接訴即辦”相關要求;負責投訴舉報的受理、分派和督察督辦等調度指揮,指導投訴舉報事項的處理工作,發佈消費警示和信息公示;組織開展消費爭議快速解決綠色通道工作;負責市場監管數據歸集、分析和應用工作。
北京市豐台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落實知識產權各項規劃措施,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負責知識產權註冊、運用及維權等指導服務工作;負責知識產權數據統計、分析工作;做好知識產權人才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運行工作;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等活動。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註冊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受區市場監管局委託,承擔本轄區內市場主體登記註冊、食品藥品行政許可事項及特種設備、計量、標準等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和送達等事務性工作;負責本轄區組織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管理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協助運行維護組織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庫,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北京市豐台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本轄區食品藥品檢驗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風險檢測工作;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等相關工作。 [4]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高松 [10]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陶洪、張京、趙冬梅、陳明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宏鐳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區紀委區監委駐區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李工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大隊長:馮書禮 [11]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3日,獲北京市模範集體稱號。 [5] 
2021年2月5日,被表揚為北京市2019-2020年度“接訴即辦”改革工作“先進集體”。 [6] 
2022年4月19日,被授予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北京市先進集體稱號。 [7-8] 
2022年4月,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第一團支部被表彰為“北京市五四紅旗團支部”。 [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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