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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鎖定
2018年11月,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成立。 [1]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簡稱市糧食和儲備局)是北京市商務局部門管理機構,為副局級。 [2] 
中文名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辦公地址
北京市
性    質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副局級
成立日期
2018年11月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要職責

市糧食和儲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本市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三)負責本市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儲備糧相關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儲備糧承儲企業的倉儲業務。監測糧食和應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流通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相關工作。
(四)擬訂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對糧食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日常管理責任。承擔市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五)根據本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
(六)負責對本市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七)負責本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地方標準,監督執行有關技術規範。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
1.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完善本市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中央儲備與本市儲備、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3.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應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4.全面加強糧食和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員指令,監督相關儲備單位做好收儲、輪換,着力加強安全生產,確保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改革委的職責分工。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擬訂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和總量計劃。市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相關規劃、計劃的落實。
2.與市應急局的職責分工。市應急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市糧食和儲備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外事等工作。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對外交流合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安全工作。
(二)法規體改處
承擔本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組織起草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組織研究糧食和物資儲備的重大問題,組織起草有關重要文稿,組織地方誌、年鑑的編纂工作。
(三)規劃建設處(流通管理處)
研究提出本市儲備總體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糧食產品供應體系建設和新興流通模式的發展。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市級投資和財政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負責統籌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相關工作。
(四)糧食儲備處
負責擬訂市糧食儲備儲存佈局、購銷及輪換計劃和動用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儲備糧的儲存管理,指導各區糧食儲備管理。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調控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本市糧食收購政策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局統計工作,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五)物資儲備處
擬訂本市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研究提出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儲備規劃、計劃的建議,組織實施應急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的相關統計工作。
(六)安全倉儲與科技處
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管理,承擔本市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承擔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工作。
(七)執法督查處
擬訂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本市事權糧政策執行和儲備糧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指導各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糧食流通方面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八)財務審計處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金管理、績效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擬訂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相關資金的監督與管理。
(九)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機關紀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一)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4]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歷史沿革

2018年11月,組建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北京市糧食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職責,市民政局的組織實施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作為市商務局的部門管理機構 [3]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現任領導

北京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巡視員:柯永果 [5]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志剛
黨組成員、副局長:任昌坤
黨組成員、副局長:暴瑞冰 [6]  [8]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所獲榮譽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執法督查處榮獲“全國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