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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

鎖定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位於北京市昌平區西環路南側,其原名為昌平縣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於1949年4月16日,是北京市17個基層法院之一。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轄區面積1343.5平方公里,管轄15個鎮、5個街道辦事處,有303個行政村、189個社區。2010年至2014年,該院每年收案量在20000至22000件左右,審理刑事、民事、商事、知識產權、行政等類型的案件。
中文名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
區    位
北京市昌平區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區西環路62號
郵政編碼
102200
聯繫電話
010-80122151(訴訟服務中心)
成立時間
1949年4月16日
院長姓名
周瑞生 [2]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位於北京市昌平區西環路南側,其原名為昌平縣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於1949年4月16日,是北京市17個基層法院之一。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轄區面積1343.5平方公里,管轄15個鎮、5個街道辦事處,有303個行政村、189個社區。2010年至2014年,該院每年收案量在20000至22000件左右,審理刑事、民事、商事、知識產權、行政等類型的案件。多年以來,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積極服務保障昌平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各項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進展。2003年至2013年,該院連續六屆榮獲“北京市先進法院”殊榮,連續兩屆被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評為“2011年首都文明單位標兵”,2012年榮獲北京市總工會授予的“首都勞動獎狀”。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內設審判執行業務庭及其它機構共29個。其中審判執行業務部門20個,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5個基層人民法庭(南口法庭、沙河法庭、小湯山法庭、回龍觀法庭、東小口法庭)、立案庭、訴服辦、信訪辦、審管辦、審監庭、研究室、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其他部門9個,包括監察室、技術科、檔案科、政治處(幹部科、組宣科、教培科)、後勤服務中心、辦公室、法警隊。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院長: 薛春江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張寶武
黨組成員、副院長: 盧爾平、邢穎
(參考: [1]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多年來,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圍繞“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堅持以人為本、換位思考,注重訴訟程序中的人文關懷。
大力建設“便民法庭工程”。例如,東小口法庭根據轄區特點,開展“法官進社區”活動,在天通苑設立了“社區法官工作站”,在基層組織建立“法庭外派調解機構”。各人民法庭還積極開展巡迴審判活動,設立巡迴審判點,既方便了當事人參與訴訟,又就地進行了普法宣傳。
2014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本着“以人為本”的設計思路和信息化、全程化、人文化的理念,全新打造了訴訟服務、便民服務、司法宣傳服務、文化涵養服務“四位一體”的一站式服務大廳,讓羣眾充分感受到温馨、便捷、受尊重,讓當事人成為訴訟服務大廳的主人。訴訟服務中心分為訴訟引導區(導訴台)、材料收轉區、立案區、收費處、便民服務區、自助查詢區、文化休閒區、法律宣傳區、接待區(包括信訪接待室、紀檢監察室、判後答疑室、庭長接待室、檔案查詢室)等八個區域。新訴訟服務中心囊括訴訟引導、審查立案、訴費收取、訴調對接、法官接待、案款發放、材料收轉、案件查詢、檔案查詢、信訪接待、紀檢監察、判後答疑等十餘項功能,將過去後台的工作全部前移到大廳,讓當事人除了開庭以外的所有事務,基本上可以在此得到辦理和解決。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多年來,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積極服務轄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1985年被評為“全國先進法院”,2003年至2013年連續六屆榮獲“北京市先進法院”殊榮,連續兩屆被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評為“2011年首都文明單位標兵”,2012年榮獲北京市總工會授予的“首都勞動獎狀”。湧現出了“北京市法院先進集體”刑庭、東小口法庭,“全國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王之學,“全國辦案標兵”曹松清,“北京市先進工作者”沈長英,“首都勞動獎章”獲得者謝婧等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