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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區政府街1號 [1]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就業困難羣體就業援助政策和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落實北京市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本區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本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落實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及離退休等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本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落實本區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負責本區人力資源綜合管理和評比表彰工作,落實本市積分落户相關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力社保局統籌本區社會保障卡的發行、運用和管理工作;區醫保局負責落實社會保障卡在醫療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標準規範,並會同區人力社保局做好管理工作。同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的電話諮詢服務,統一納入區人力社保局諮詢服務平台,區醫保局負責做好相關政策的培訓、羣眾意見建議及投訴舉報的辦理工作。兩部門應當建立工作機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銜接等工作。 [2]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提案、議案、保密、檔案和接待聯絡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文件和會議決議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安全保衞、交通安全、車輛、食堂、保潔等後勤管理。負責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範圍內的羣眾來信來訪接待處理,落實本區公眾服務統一平台網上訴求事項辦理工作。負責本局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綜合科。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數據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佈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協調專家諮詢工作。
(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貫徹落實北京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受理社會保險基金案件舉報,組織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審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負責本局專項經費及所屬單位審計工作。
(四)養老工傷保險科。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法規政策。負責本區內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准。負責《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前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年限認定。負責本區內企業退休職工繼續留用協議備案和企業年金方案備案。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工傷保險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工傷保險社會統籌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負責本區內用人單位職工工傷認定工作。
(五)就業促進科(失業保險科)。貫徹落實北京市就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擬訂本區就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就業工作,開展就業失業監測,提出本區就業經費管理辦法。負責辦理本區徵地轉非就業安置工作。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擬訂本區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負責本區人力資源市場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負責本區就業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統計分析及大數據應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就業困難羣體就業援助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本區促進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和充分就業地區建設情況的考核評估和監督檢查。負責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本區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本區生源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協調本區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本區生源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幫扶工作。擬訂本區到農村工作高校畢業生選聘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到農村工作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監督、檢查各鎮、街道相關工作落實情況。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負責本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人員聘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及申訴處理等工作的指導實施。貫徹落實機關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監督工作和本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及職稱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的指導實施工作。負責職稱評審和考試的指導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並組織實施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博士後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七)勞動關係科(法制科)。貫徹落實北京市勞動關係政策,落實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工時、休息休假等勞動標準,落實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加強對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相關工作,推進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工作,落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完善勞動關係三方會議制度,承擔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內註冊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特殊工時工作制審批工作。負責本區內註冊企業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審批工作。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八)職業能力建設科。貫徹落實北京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本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職業技能鑑定政策,落實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職業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落實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市世界技能大賽選拔工作。
(九)人力資源綜合管理科。承擔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按法定程序辦理區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區事業單位科級幹部管理、流動調配有關工作。負責本區規範事業單位日常管理工作。擬訂本區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積分落户工作方案,開展積分落户有關政策諮詢、宣傳工作。承辦本區知青安置遺留有關工作。
(十)調解仲裁科。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法律法規,綜合管理本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本區各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開展工作。負責調解員、仲裁員、書記員的培訓、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科。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負責本區事業單位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績效工資的核定與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指導本區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和離休人員離休費的審核統發工作。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休假工作。
(十二)財務科。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黨建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及本系統行風評議工作。 [3]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單位

一、北京市昌平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經辦社會保險事務,為參保人員提供政策諮詢、權益記錄查詢和其他社會保險服務;負責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離休統籌等不同險種人員醫療費用的審核管理工作,對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進行協議管理。
二、北京市昌平區勞動保障監察隊
主要職責:負責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並糾正和查處有關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受理並查處勞動保障投訴、舉報案件;及時協調處理因勞資糾紛引發的羣體性、突發性事件;承辦上級有關單位指定管轄的勞動監察案件;負責落實好市區兩級佈置的專項檢查工作,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好各項專項檢查;負責按時向市區兩級報送我區勞動保障監察的各項統計報表;負責轄區內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的審批、培訓、管理工作。
三、北京市昌平區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市職業技能鑑定發展規劃和政策;規範職業技能鑑定和證書核發工作;負責轄區內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和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對轄區內職業技能鑑定需求進行預測,並就有關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和諮詢服務。
四、北京市昌平區勞動能力鑑定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對本區所屬企業及本地區的中央在京企業(不含原行業統籌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進行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勞動能力鑑定,以及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進行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鑑定。
五、北京市昌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主要職責:根據區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的委託,承擔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受理並承擔轄區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調解和仲裁等工作。
六、北京市昌平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北京市各項促進就業優惠政策;負責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的申請、審核與撥付工作;落實政府支持創業、創業帶動就業的有關政策;負責社區就業崗位信息開發與採集、社區就業推薦、社區彈性就業人員管理工作;指導社保所和村(社區)就業服務站等基層就業服務組織開展業務工作;負責全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促進就業和社會化管理的調查、統計分析等工作。
七、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就業政策和人才政策,負責對本區所有勞動者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對大中專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者等重點羣體提供專門就業服務,對就業困難羣體提供就業援助,對用人單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務,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基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承擔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及相關服務工作;承擔本區人力資源調查統計、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北京市昌平區人事考試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執)業資格考試、職稱考試、公務員考試的考務組織實施工作,包括考場資源建設、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試卷接收保管、證書發放、考場編排、考試實施等;為我區人才的考試、評價、選拔等提供人事考試服務。
九、北京市昌平區退休幹部活動中心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有關退休人員活動的組織工作,為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退休人員提供活動場所。
十、北京市昌平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管理的各項工作。
十一、北京市昌平區退休職工活動站 [3]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得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4] 
2021年3月15日,被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授予“北京市扶貧協作先進集體”稱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