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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懷柔區財政局

鎖定
北京市懷柔區財政局是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主管財政的政府機構。
中文名
北京市懷柔區財政局
辦公地址
懷柔區南華大街17號

北京市懷柔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編制本區中長期財政計劃;執行重大經濟決策和政策,研究提出運用財政、税收、補貼政策對經濟運行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區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區與鎮鄉財政分配政策。
(二)研究制定本區財政、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本區財政預算績效考評及財政資金投資效益評價。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區的貸款業務。對本區金融機構實施財務監管。負責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研究政府債務狀況,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
(三)編制本區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區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本區財政收入和支出、財政專户。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確定本區財政税收收入計劃。
(四)管理本區公共支出。制定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評審。制定落實企業財政政策和各項企業財政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鼓勵國有和集體企業投資政策。
(五)辦理和監督本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本區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財政的教育文化和科技支出。
(六)負責制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七)擬訂和執行本區政府採購制度和辦法。負責本區政府採購工作和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汽車核編及申報工作。
(八)管理本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負責管理本區會計工作,擬訂會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區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的購領、使用和管理。
(十)監督財税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研究提出加強本區財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議。
(十一)負責對鎮鄉財政的業務指導。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北京市懷柔區財政局現任領導

張同發: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
張金新:黨組成員
分管辦公室、政工科、行政政法科、機關服務中心。
鍾燕燕: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農業科、國庫科國庫支付中心、協管預算科預算編審中心。
劉紅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經濟建設科、資產管理科。
劉海東: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教科文科、績效考評中心。
崔志軍:副處待遇
分管工會、政府採購辦公室。
劉輝東:副調研員
分管會計科、票據事務管理中心、會計學會。 [2] 

北京市懷柔區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內會議的組織。負責信息、宣傳工作;負責公文、機要、檔案、值班、信訪、接待聯絡工作。負責有關財政的議案、提案、建議的督辦和查辦工作。組織調研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及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清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預算科。編制本區年度財政預算並組織執行,彙總年度地方預決算。負責本區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工作。負責對區人大常委會有關委室的聯絡工作。擬訂財政管理體制、管理制度。彙總審定本區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編制中長期財政計劃。提出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擬訂預算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審批行政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確定,管理收費立項和標準。負責税收資料普查、統計,分析税源變化,提出運用税收槓桿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性建議。負責組織對鎮鄉財政相關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性債務統計。對政府性債務風險指標進行測算。
(三)國庫科。負責組織預算的執行。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和調度。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財政性資金收支結算。編制區級總決算。彙總鎮鄉總決算。統一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銀行開户。貫徹執行金庫管理制度。研究、推行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協調指導國庫支付中心的各項業務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科室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決算。組織區級預算執行,負責指導鎮鄉財政相關業務工作。
(四)政府採購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政府採購的實施辦法,擬訂本區政府採購年度預算編制辦法。擬訂規範政府採購機構行為的辦法,監督政府採購機構依法實施政府採購。指導本區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區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核編及申報工作。負責指導鎮鄉財政相關業務工作。
(五)農業科。研究擬訂財政支農的有關政策。擬訂農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編制、審核、批覆有關部門的預決算。管理本區農業、林業、水利部門事業經費。辦理有關支農專項資金業務,並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分管部門財務資產管理、會計基礎及鎮鄉財政相關的業務指導工作。
(六)經濟建設科。參與研究擬訂財政投融資政策。擬訂財政投資管理制度。負責本區財政基本建設資金管理。實施對財政性投資項目資金(含國債資金)使用的監督。組織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工程概、預、決算進行評審。負責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經濟綜合部門在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參與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管理國有土地收益。制定落實企業財政政策。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鼓勵國有和集體企業投資政策,監督執行國有和集體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申報管理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等各有關專項資金。依法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工作,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區級糧食儲備經費和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分管部門的預決算。負責分管部門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會計基礎及鎮鄉財政相關業務的指導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負責擬訂執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的辦法。負責行政、公檢法等部門的經費、事業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負責中央和市級政法轉移支付的計劃編報、項目實施及管理。編制、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分管部門會計基礎及鎮鄉財政相關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分管部門的財務資產的管理工作。
(八)教科文科。負責擬訂貫徹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的辦法。管理監督教育、科學、文化等部門的經費。編制、審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編制分管部門的預決算。負責分管部門會計基礎及鎮鄉財政相關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分管部門的財務資產的管理工作。
(九)社會保障科。貫徹執行社會保障制度和政策。負責編制、審核本區社會保障預決算。管理本區財政預算的撫卹和社會救濟、醫療衞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區建設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執行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負責分管部門財務資產管理、會計基礎及鎮鄉財政相關業務指導工作。
(十)資產管理科。負責監督管理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組織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辦法,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劃轉、轉讓等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改革方案和措施。研究建立國有資產報告制度。
(十一)會計科。管理本區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制定會計工作的有關制度、辦法、規定。組織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負責會計人員的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的考試。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對鎮鄉財政相關業務指導工作。
(十二)政工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以及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學習教育計劃,組織幹部、職工的學習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共青團、婦委會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
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3] 

北京市懷柔區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北京市懷柔區財政局團支部被授予建團100週年“北京市五四紅旗團支部”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