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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懷柔區生態環境局

鎖定
北京市懷柔區生態環境局是北京市懷柔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1] 
中文名
北京市懷柔區生態環境局
辦公地址
懷柔區北大街49號 [2] 

北京市懷柔區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本區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本區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落實。負責提出本區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建議。負責本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本區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生態環境監測和信息發佈工作。開展本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開展本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督執法。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北京市懷柔區生態環境局內設機構

一、行政科室
(一)政辦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各項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生態科。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大氣、水污染防治規劃、年度計劃以及階段性目標和防治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起草本區生態環境政策、規劃。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負責本區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承擔本區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管理科。負責污染源綜合管理,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開展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排污權交易等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轉辦等工作。按權限審批政策、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局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
二、事業科室
(一)生態環境信息宣教中心。落實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利用新媒體,拓寬生態環境宣傳渠道;統籌全局各類信息系統,負責環境信息建設和運行維護;承擔局機關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網絡安全技術支撐及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公開相關工作。
(二)生態環境督查中心。督查檢查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具體工作;協調中央、本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情況的整改落實工作;負責環境信訪接待回覆工作;督查檢查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土壤污染的專項督查工作;負責各類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督查工作。
(三)污染源管理中心。開展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數據應用等相關工作;落實清潔生產工作;負責轄區環境應急相關工作;督查檢查本區空氣重污染應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負責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站。負責本區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土壤污染地塊的調查、核實工作;負責瞭解、摸清土壤污染狀況;負責組織協調固體廢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三、綜合執法
(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區級環境保護行政機關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以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等職責(輻射、機動車除外)。負責建設項目的環保驗收工作。
(二)輻射監督管理站。對轄區內放射源和射線裝置實施監督管理;編制轄區內放射源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參與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負責處理輻射相關信訪工作。
(三)機動車排放管理站。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機動車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移動源污染防治相關措施,對檢測場機動車尾氣檢測實施監管;對轄區內加油站、油庫油氣回收工作進行監管;處理移動源污染相關信訪投訴工作。
四、監測
(一)生態環境監測站。執行本市及本區生態環境局下達的年度監測計劃和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任務;依管理需要對區域內污染源進行監督性監測;負責温室氣體減排監測;參與區域內污染事故、環境信訪監測;負責建設項目污染治理工程和污染源治理工程的相關驗收監測;開展環境監測領域科學研究。 [4] 

北京市懷柔區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局長:康凱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