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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懷柔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鎖定
北京市懷柔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北京市懷柔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辦公地址
懷柔區北大街49號 [1] 

北京市懷柔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區國有資產監管、運營等有關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依法對區政府授權所監管的國有企業、區屬集體企業(以下簡稱“所監管企業”)指導和監督。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體系,通過統計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和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五)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本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七)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八)負責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 

北京市懷柔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政辦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起草、備案等相關工作。承擔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接待聯絡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工作。負責督促指導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紀檢工作,承擔國資委黨委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
(二)產權管理科。負責國有資產、區屬集體資產基礎性管理工作,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對資產收益使用進行監督。負責研究提出區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政策建議。負責推進國有企業、區屬集體企業改革和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負責建立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企業績效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國有企業、區屬集體企業工資總額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黨建服務中心。負責所監管企業黨建,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羣活動、黨員培訓等工作。
(四)績效評價中心 (掛北京市懷柔區國資委董事會和企業人才服務中心牌子)。負責所監管企業績效評價、考核、薪酬分配、配套制度擬訂等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有關監督成果的利用工作、績效方案審核工作,協助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協助指導所監管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做好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輔助性、事務性工作。按權限負責所監管企業知識分子工作和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統戰等輔助性、事務性工作。協助指導和規範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的業務工作,受理日常、年度工作報告;協助指導派出國有董事業務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職工董事;協助對所監管企業董事會、派出國有董事工作進行評價考核;協助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工作。
(五)綜合管理中心。為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區國有(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改革和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大氣污染防治、信訪維穩、應急管理等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