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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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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北京市懷柔區開放路86號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擬訂就業困難羣體就業援助政策,組織擬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貫徹落實覆蓋城鄉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障制度。落實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本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六)負責貫徹落實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落實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等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積分落户管理相關政策。落實外國人來京就業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對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損害勞動者權益案件。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本區社會保障卡的發行、運用和管理工作。區醫保局負責落實社會保障卡在醫療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標準規範。兩部門應當建立工作機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銜接等工作。 [1]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信訪、應急,綜治、政務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制度建設,業務考核考評工作。擬定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和對外發布統計數據工作。承擔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羣眾反映的特殊困難,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和解決意見等工作。
(二)法制科。貫徹落實勞動關係相關政策。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訴訟的應訴。承擔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複議工作。承擔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案卷自查、評查的組織工作。承擔企業工資指導、和諧勞動關係單位創建工作。承擔勞動合同簽訂率調查、監測工作。承擔集體合同備案工作。承擔勞動保障非緊急事務的協調處理及勞動政策諮詢等工作。擬訂本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經費以及促進就業資金的審計工作。監督審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鎮鄉(街道)社保所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
(三)就業促進科(失業保險科)。貫徹執行本市就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擬訂本區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羣體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失業人員有關待遇政策。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佔地轉工政策,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負責關停破產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協調、指導工作。負責鎮鄉(街道)社保所及村級就業服務站的業務指導、監督評價工作。負責對社會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進行管理。負責對鎮鄉(街道)就業指標的下達和評價等工作。
(四)人力資源規劃管理科。貫徹落實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管理辦法。承辦知青安置遺留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在京穩定居住就業勞動者積分落户管理實施細則、操作規範。貫徹落實本市穩定居住就業勞動者人力資源開發政策和規劃。指導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建立完善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指導落實有關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離校未就業北京生源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落實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政策。
(五)職業能力建設科。貫徹執行職業技能培訓相關規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政策。擬定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負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核。指導技工學校和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建設。負責對鎮鄉(街道)培訓指標的下達和評價等工作。
(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聘用、考核、教育培訓、獎勵、懲戒政策規定。負責指導實施本區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負責職稱制度改革及職稱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人力社保系統工作人員崗位培訓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工資規範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承擔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博士後工作政策規定等工作。
(七)工資福利與退休科。貫徹落實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負責本區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審核統發工作。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區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本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核定與管理工作。承擔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分析、機關工作人員休假工作以及本區機關福利費的管理使用工作。
(八)社會保險科。貫徹實施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和工傷保險的政策和規劃。負責本區城鄉無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負責本區養老保險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工傷認定工作。
(九)調解仲裁科。指導協調本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鎮鄉(街道)調解員、兼職仲裁員的培訓、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矛盾排查等工作。
(十)財務科。負責財務制度的擬訂、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業務專項經費管理等工作。
(十一)政工科。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精神文明、統戰等工作。承擔本機關共青團、婦聯工作。協助做好工會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2]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苗志強
黨組書記、局長
賈秋鳳
副局長
王鳳玉
副局長
杜建華
副局長
孫振軍
副局長
韓振強
社保中心主任
唐海江
副調研員
楊錦倫
副調研員 [3]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地址

北京市懷柔區開放路86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