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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區青年創業協會

鎖定
平谷區青年創業協會是由共青團平谷區委員會主管指導,並由區民政局於2012年11月8日正式批准掛牌成立。
中文名
平谷區青年創業協會
外文名
PINGGU DISTRICT ENTREPRENEURS ASSOCIAATION BEIJING
總部地點
北京平谷
協會性質
非營利性
成立時間
2012年11月8日

北京市平谷區青年創業協會機構簡介

協會本着“凝聚創業人才、營造創業氛圍、開拓創業空間、提高創業能力、傳播創業文化”的宗旨,緊跟時勢,積極響應國家“鼓勵青年創業、以創業促進就業”的號召,以服務青年創業為主線,以豐富的服務項目為載體,逐步發展壯大,並努力成為廣大青年創業者的好顧問、好幫手、好朋友而不斷奮鬥﹗立志打造一流創業平台﹗

北京市平谷區青年創業協會組織構架

協會設立會員代表大會、會長會、理事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 由協會秘書處 負責組織具體工作(團區委、會長會進行指導)。

北京市平谷區青年創業協會服務內容

宣傳、營銷、技術、服務、資金、項目、品牌、維權八大板塊服務功能

北京市平谷區青年創業協會會員須知

一、入會條件(協會章程、第三章第九條)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意願;
(三)有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
(四)對創業事業有濃厚的激情和興趣;
(五)持之以恆,參與的活動創業項目不中途退出;
(六)懂得感恩,願意反哺協會;
(七)具有吃苦耐勞、艱苦創業的精神
二、入會程序(協會章程、第三章第十條)
(一)提出入會申請,填寫平谷區青年創業協會會員推薦(自薦)登記表;
(二)由團區委、協會、推薦人三方組建考察組,共同前往會員工作地進行實地考察;
(三)經考察組研究討論通過;
(四)進入考核期,考核期為三個月;
(五)考核期結束後,經理事會研究討論通過;
(六)參加入會儀式;
(七)由理事會頒發會員證;
(八)由秘書處負責統計、整理人事檔案。
三、會員權利(協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條)
(一)會員享有參加本協會一般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享有了解本協會內部運作的權利;
(三)會員享有監督權利和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四)會員享有優先參加協會創業知識培訓和各類扶持政策的權利,參加協會重大會議的權利,對協會重大 決策有建議權和投票權;
(五)會員享有入會自願、退會自願權利。
四、會員義務(協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條)
(一)會員必須遵守協會的章程,積極參加本協會舉行的活動;
(二)會員有參加並組織社團活動的義務;
(三)會員有維護本協會名譽和利益的義務;
(四)會員有發展新會員和擴大本協會影響力的義務;
(五)會員需明確協會及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和本人職責,認真思考並出謀劃策,在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中, 起先鋒模範作用的義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