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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鎖定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 [1]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槐柏樹街北里8號 [5] 
行政級別
正局級
隸    屬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編制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擬訂相關政策和防護原則、標準、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承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重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檢查驗收和備案工作。
(三)負責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地下空間建設專項規劃,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
(四)承擔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的綜合管理責任。負責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維護、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工作,承擔使用安全監管責任。制定人民防空工程維護和安全使用的技術規範、管理標準,並監督實施。利用人民防空設施和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參與城市地下空間安全管理。
(五)擬訂本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防空演習。依法擬訂防空重要經濟目標,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工作。負責本市人民防空指揮場所(北京市應急指揮備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揮所)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羣眾防空組織,開展相關訓練、培訓。
(六)制定本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指揮信息和人民防空警報報知系統的建設規劃、計劃及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規劃、計劃,組織相關信息系統及網絡基礎設施的建設、使用和安全管理。
(七)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演練。負責人民防空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和管理。承擔人民防空系統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承擔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八)負責本市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擬訂有關工作規劃、計劃和管理辦法,組織開展面向市民的相關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行業、領域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培訓。負責人民防空教育培訓場所的建設、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的建設、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對外宣傳和交流合作。
(九)負責本市人民防空建設資金的計劃、管理和使用。負責人民防空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標準定額工作。
(十)承擔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市人防辦要進一步強化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管職責,嚴格依法管理人民防空防護工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細化完善使用標準和管理規定,推進信息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不斷完善人民防空防護工程管理長效機制。 [2]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機構

綜合處。負責機關綜合性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辦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重要決策事項、重點工作部署和辦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制訂檔案工作有關制度和標準規範,承擔檔案綜合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政後勤、安全保衞(反恐維穩)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開展人防系統“準軍事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房調配、辦公設施配備等工作。承擔住房補貼、交通補助領取資格審核等工作。承擔人防編志、年鑑及大事記編寫工作。負責軍民融合、京津冀協同發展、平安北京建設、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規處。組織起草本市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統籌開展標準化建設。統籌、指導人民防空系統行政執法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人民防空系統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為的法制監督,負責行刑銜接工作中的組織協調及重大案件的會商。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政府法律顧問的聘用和管理,開展人民防空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規劃發展處。組織編制本市人民防空中長期建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指導各區編制分區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以及城市地下空間建設專項規劃。組織人民防空規劃評估工作。組織人民防空工作調查研究,承擔人民防空創新發展政策性和前瞻性研究,擬訂人民防空建設改革發展政策建議。組織編制人民防空科研創新規劃並承擔科研項目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年度和階段性工作總結、計劃等起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審批處。負責組織研究擬訂本市人民防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及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流程和工作規範。承擔本級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監督指導各區開展行政審批工作。負責人防工程施工圖審查質量監督檢查。負責組織開展企業資質審批後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人民防空政務服務系統建設及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程處。組織編制人防工程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人防工程的質量技術、規範標準、造價定額的編制工作。負責組織擬訂人防工程建設使用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標準。組織人防工程平戰結合、平戰使用、平戰轉換以及開發利用的規範標準和監督指導工作。負責本級防護工程維護管理的監督檢查,監督指導各區防護工程維護管理工作。承擔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的綜合管理,參與城市地下空間的安全管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承擔人防工程地理信息採集、統計工作。組織本級投資的單建人防工程建設,指導各區單建人防工程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指揮處。擬訂本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開展防空演習,承擔人民防空行動的組織計劃工作。擬訂防空重要經濟目標,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工作。負責本市人民防空指揮場所(北京市應急指揮備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揮所)的建設、管理、維護,參與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和驗收。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羣眾防空組織,開展相關的訓練和培訓。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訓練和人防系統綜合性訓練工作。承擔人防疏散地域建設和綜合訓練基地建設管理工作。擬定人防專業隊建設相關制度規定,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組建人防專業隊和開展訓練。指導區級人防部門開展指揮場所、高點監控建設和管理。組織人防戰備數據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通信處。擬訂本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系統、指揮信息系統和人民防空警報報知系統建設規劃、計劃及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規劃、計劃,組織相關信息系統及網絡基礎設施的建設、使用和安全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人防通信業務培訓和專業訓練。負責國家人防衞星通信系統備份網管中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應急管理處(安全生產監管處)。負責本市人民防空平時應急管理工作,擬訂本市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人防應急演練。承擔人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人防工程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支援有關行業、領域的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本級人防應急物資庫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區級人防部門應急物資庫建設。組織制訂人民防空系統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規劃計劃、標準規範,並組織指導協調業務處室及相關單位實施。承擔安全生產監管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和監督各區人民防空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本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承擔北京市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修訂)與本市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能相關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指導各區制定(修訂)區人防工程事故專項、部門應急預案。承擔人防值班值守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宣傳教育處。負責本市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擬訂有關工作規劃、計劃和管理辦法,組織開展面向市民的相關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行業、領域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培訓,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和管理的宣傳教育培訓。編制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培訓教材,利用公共媒體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培訓。承擔人民防空教育培訓場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區級人防教育培訓場所建設和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承擔人民防空對外宣傳和交流合作。承擔本單位政府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計劃財務處。承擔本市人民防空中長期建設規劃資金保障工作,編制、調整和審查年度人民防空經費預算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計劃。組織本市人民防空重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評審、立項申報等工作。承擔有關人民防空資金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非税收入實施監管。承擔人民防空綜合實力統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審計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配合做好相關部門對市人防辦開展的專項審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事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外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協助各區管理人民防空部門領導幹部。承擔黨組會議、黨組文件制發、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黨組印章管理等有關具體工作。承擔機關工資發放、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市人防辦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有關組織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擬定年度為會員辦實事項目並組織落實。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療休養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直屬單位

北京市人民防空指揮工程管理中心。承擔本市相關人防指揮工程及配套設備的運行維護和安全保衞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服務保障工作。
北京市人民防空通信保障中心。承擔本市人民防空指揮的通信信息保障和相關設備設施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工作;承擔國家人防衞星通信系統備份網管中心的運行維護工作。
北京市人民防空科技教育中心。承擔本市人民防空科技研究、學術交流、技術攻關,以及人防工程技術服務和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北京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承擔本市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設防標準核驗、聯合驗收以及人防防護(防化)設備企業質量行為監督等事務性工作。
北京市民兵高炮指揮訓練中心。承擔全市民兵高炮指揮訓練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1-2]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現任領導

劉寶傑 黨組書記、主任
李春亭 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一級巡視員、機關黨委書記、工會主席、新聞發言人
張金林 一級巡視員
田明海 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瑋 黨組成員、副主任
程永濤 副主任 [4] 
王文科 總工程師
莊長濤 二級巡視員、現援疆任新疆人防辦黨組成員、副主任
張德華 二級巡視員
姚合德 二級巡視員
段峻松 二級巡視員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