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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業大學高等教育學會

鎖定
北京工業大學高等教育學會成立於2006年10月11日,是我國第一個地方高校高等教育學會,也是繼清華大學高等教育學會、武漢大學高等教育學會等之後成立的第10所依託高校的 高等教育學會。
中文名
北京工業大學高等教育學會
成立時間
2006年10月11日
簡    介
我國第一個地方高校高等教育學會
排    名
第10所依託高校的高等教育學會

北京工業大學高等教育學會學會簡介

它的成立將極大地調動北工大廣大教師、研究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進一步整合學校高等教育的研究力量,增強對高等教育發展改革中重大理論問題與實踐問題攻關的能力,同時也將成為高等教育研究所對外合作與交流的平台。

北京工業大學高等教育學會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北京工業大學高等教育學會,英文譯名為: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ssoci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縮寫:BJUTAHE )
第二條:本會是在北京工業大學黨委和行政領導下從事高等教育科學研究的羣眾性學術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團體會員。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團結組織全校師生員工,開展高等教育的理論與實際問題的研究,探索高等教育規律,總結工作經驗,推廣研究成果,介紹國內外高教改革動態,以促進學校的深入改革與健康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第四條:本會接受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業務指導和北京工業大學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本會的基本任務
1、組織會員開展高教理論的學習與實際問題的研究,普及高等教育科學知識,介紹國內外高教科研動向、優秀成果和教育教學改革經驗;
2、研討大學改革與發展中的熱點問題,制定高等教育科學研究規劃,組織本會會員開展專題研究,為學校領導或有關部門的重大決策提供理論依據及參謀、諮詢服務;
3、舉辦學術研討會、報告會,總結、交流、推廣高等教育工作的經驗和研究成果;
4、組織申報並承擔國家、省(部、委)、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以及有關單位和學校委託的研究課題,組織、領導和協調本會下屬各分會和各專業研究組的研究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和學校有關政策的預研工作;
5、參加、組織有關高等教育研究的國內外學術活動;
6、定期編輯出版會刊——《教育研究通訊》季刊及其他高等教育文集和書刊資料;協助參與“北京工業大學優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獎”的評獎活動,以及表彰北京工業大學高等教育研究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會員類別與條件
本會設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凡積極組織高等教育研究活動,本校所屬各教學單位、職能部門、教輔部門,均可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單位的成員自動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七條:入會手續
團體會員入會,要填寫團體入會登記表,蓋上團體(單位)公章;個人入會,由本人申請,一名理事或兩名會員介紹,填寫申請入會登記表,報理事會批准,即成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學術研究活動;
3、優先申請本會組織的研究項目,優先在本會主辦的刊物上發表文章;
4、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類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比;
5、優先取得本會編輯贈閲的會刊、研究文集和其他書刊資料;
6、經推薦批准後有權代表本會參加國內外相關學術活動;
7、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第九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學術活動,定期向本會提交研究成果,反映有關情況,介紹和推薦有關資料,典型經驗和最新研究成果;
3、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任務;
4、向本會介紹新會員;
5、及時反映會內外羣眾對本會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組 織 機 構
第十條:會員代表大會
1、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由各單位按照一定比例民主選舉產生。
2、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情況下每3年召開一次。延期召開暨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3、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
(1)聽取並審查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2)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3)修改和通過本會章程及有關提案;
(4)選舉新的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5)審查經費使用情況。
第十一條: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
1、常務理事會為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推選的常務理事組成。理事會由學校各單位推薦的理事組成,理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理事會每年舉行,常務理事會由秘書處召集。常務理事會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2、理事會的職責: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2)推選正、副會長、常務理事;
(3)根據會長的提名,推舉名譽會長,聘請顧問;
(4)制定本會工作計劃;
(5)決定召開學術會議;
(6)籌備召開下一屆會員代表大會;
(7)審查鑑定學術論文和科研成果,評選優秀,表彰先進;
(8)決定、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十二條:秘書處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設在北京工業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產生。秘書長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籌備並組織召開每一年的年會。
第十三條:分會
高等教育學會下設分會,分會掛靠學校各職能部門或院系。分會設會長1人,視規模大小設副會長1至2人。分會會長、副會長由各分會推選。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四條:本會經費主要依靠北京工業大學撥款和團體單位交納會費來解決,並接受其他單位和團體的資助與捐贈。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經2006年10月11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六條:本章程自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的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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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