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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縣教育體育局

鎖定
根據市委、政府批准的《化德縣機構改革方案》(化黨發[2019]第5號),制定本規定。
化德縣教育體育局是化德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縣委教育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
中文名
化德縣教育體育局
所屬部門
化德縣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化德縣

化德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社區教育的規劃管理工作。制定各類學校辦學標準、管理辦法和教育教學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資源,規範辦學行為,推進各類教育科學、協調發展,指導鄉鎮和有關部門教育工作。
(三)組織實施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推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可持續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參與擬定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監督全縣教育體育經費的使用情況;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佈局調整,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六)承擔全縣教師管理責任,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聘政策,統籌規劃全縣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指導教體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工作、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校園足球工作。
(八)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組織指導各類教育的報名、考試等各項工作。
(九)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信息調查、統計、分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廣先進教育成果。指導教育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
(十一)承擔全縣學校的安全穩定責任,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十二)承辦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十四)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推動全民健身計劃,指導和推進羣眾體育活動和青少年體育工作;貫徹實施學校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增強學生體質。
(十五)監督全縣各運動項目的業餘訓練,發展和培養優秀後備人才;組織參加自治區、市、縣運動會和單項比賽;協助縣級機關部門舉辦各類運動會及單項比賽。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縣級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六)負責縣體育場所設施的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或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化德縣教育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管理機關事務及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宣傳、安全、保密、保衞、信息、信訪、對外聯絡、各類文件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的組織、起草綜合性的文件、材料工作;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
(二)教師工作股。負責和指導局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工作及教職工思想教育工作;負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考核任免、職稱評聘、教師資格認定、人事檔案管理、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招聘錄用等工作;制定中小學師資學歷達標的規劃、計劃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幹部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制訂教師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組織指導各級各類校長和幹部隊伍培訓工作;參與研究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中小學師資培訓,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瞭解各類教師的業務狀況,指導教師的業務工作,建立教師業務檔案;負責新教師上崗前的培訓工作;負責師資培訓管理及有關報表工作。
(三)計劃財務股。負責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規模、速度;承辦學校的設置、撤併、佈局和結構調整審批工作;編制直屬單位的基建投資計劃、經費預決算;負責教育統計工作;負責對教育事業經費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教育股。承擔全縣的基礎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辦基礎教育及社區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擬定基礎教育的基礎教學文件及評估標準;規範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指導中小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規範教材建設工作,組織審定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教材;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裝備技術和教學研究與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擬訂教育督導工作制度、辦法和評估標準;組織實施各級各類中小學教育督導評估,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發佈教育督導報告。
(五)體育衞生與藝術股。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制訂有關體育、衞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組織並指導各類學校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教材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羣眾體育工作,開展全民健身工作,構建全民健身服務體系;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實施農村農民健身工程建設工作,實施城市社區健身路徑建設工作;組織全縣大型羣體表演與競賽活動;組織人員參加區市級各類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隊伍參加區市級民族、殘疾人、農民、職工、大眾等體育運動會;挖掘、整理、推廣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協助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廠礦、社區開展全民健身活動。
(六)學校安全管理股。統籌協調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各項安全工作、應急、保衞、綜合治理、信訪維穩、法律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制定學校安全制度、監督、檢查、落實工作。 [1] 

化德縣教育體育局人員編制

化德縣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教育委員會辦秘書組組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
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化德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1] 

化德縣教育體育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1] 

化德縣教育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