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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教學大綱
鎖定
- 中文名
- 化學教學大綱
- 定 義
- 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中學化學教學指導文件
- 制訂部門
- 國家教育行政部門
(3)1963 年的《全日制中學化學教學大綱(草案)》,強調中學化學教學的目的是“使學生獲得重要的關於元素、化合物和化學原理的基礎知識以及化學基本技能”。(4)1978 年的《全日制十年制學校中學化學教學大綱(試行草案)》,在教學目的上寫入培養分析和解決一些簡單的化學實際問題的能力,提出對工農業生產知識着重講基本原理,一般未涉及生產中的技術細節問題。(5)1986 年的《全日制中學化學教學大綱》,按照適當降低難度、減輕學生負擔、對教學要求儘可能明確具體等 3 項原則制訂,並適當反映多年來中學化學教學改革的某些成果。目的為:使學生比較系統地掌握化學基礎知識和化學基本技能,初步瞭解它們在實際中的應用;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能力;進行辯證唯物主義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6) 1992 年的《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化學教學大綱(試用)》,在教學目的上除寫明知識、技能、能力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要求外,還提出“激發學生學習化學的興趣,培養學生的科學態度、科學的學習方法,以及關心自然、關心社會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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