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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武裝力量

鎖定
1989年通過的匈牙利憲法修正案規定:匈牙利武裝力量包括匈牙利國防軍和邊防軍,其基本任務是用軍事手段保衞祖國,捍衞匈牙利獨立以及匈牙利國家秩序、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保衞國家邊界,履行國際條約所規定的軍事義務。此外,還承擔其他防衞任務,參與執行民防任務。軍隊忠於憲法,國家元首兼任武裝力量總司令,國防部長由文官擔任,負責制訂防衞政策和軍政管理,軍隊的軍事指揮權則屬於國防軍司令部。戰時成立國防委員會,總統任主席,國防委員會包括:總理、國會主席、國防部部長、內務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和國防軍總司令、總參謀長等。國防部為最高軍事行政機關,負責制定國防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武裝力量由正規軍隊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隊分陸軍和空軍防空軍兩個軍種。總參謀部為最高軍事指揮機關,負責軍隊的指揮、訓練和管理等。總統通過國防部和總參謀部對軍隊實施領導和指揮。1989年12月開始實行與政治體制變革前不同的軍事指揮體制,1994年1月,根據新的國防法和國際慣例,匈牙利政府改組軍隊指揮機構,將國防部與國防軍司令部合併。國防部部長作為國防軍的直接指揮官全權掌管國防事務。現任國防部部長塞凱雷什·伊姆雷(Imre,Szekeres),國防部國家政治秘書伊萬茲克·伊姆雷(Imre,Ivancsik),國防軍總司令哈弗瑞爾·安德拉什(Andras,Havril)。 [1] 
中文名
匈牙利武裝力量
組    成
匈牙利國防軍、邊防軍 [1-2] 

匈牙利武裝力量構成

匈牙利武裝力量國防軍

匈牙利國防軍由各類軍事力量組成,這些軍事力量又由不同軍種和兵種組成。軍種分為陸軍、空軍和海軍,匈牙利沒有海軍,只有一個多瑙河區艦隊,人數很少,1968年被編入陸軍序列。而兵種可以分為炮兵、步兵等。匈牙利國防軍也可以分為指揮機構(如總司令和各軍指揮人員)、部隊、學院(如中級軍事學校和軍事學院等)以及軍事管理機構(如州徵兵中心)。 [2] 

匈牙利武裝力量邊防軍

匈牙利邊防軍由中心、邊境和地方邊防軍組成。邊防軍國家總司令部是邊防軍的中心機構;邊境的邊防軍由隸屬於總司令部的各指揮部組成,而地方邊防軍包括邊境防務和關卡的軍隊。邊防軍的人員構成為執行軍事命令的士兵、預備隊士兵、文職人員和公務員等。 [2] 

匈牙利武裝力量軍種和兵種

匈牙利武裝力量陸軍

為了符合其他北約國家部隊的標準,匈牙利陸軍進行了改組,現為緊急反應部隊、快速反應部隊和反恐怖部隊。
匈牙利2000年有陸軍2.35萬人。編成2個機械化師,轄3個摩托化步兵旅、1個工兵旅、1個炮兵營、1個反坦克營、1個偵察營、2個訓練中心、1個多瑙河聯隊、1個多瑙河掃雷營、1個憲兵團。另有4個預備役摩托化步兵旅。
武器裝備如下:坦克:T-55型568輛(其中209輛庫存),T-72型238輛;裝甲偵察車:FUGD-442型104輛;步兵戰車:BMP-1型490輛,BRM-1K型12輛,BTR-80A型70輛;裝甲輸送車:BTR-80型420輛,PSZisID,-944型336輛(其中83輛庫存),MT-LB型30輛;牽引炮:122毫米M-1938型230門(24門庫存),152毫米D-20型302門(218門庫存);自行炮:122毫米2S1型151門(18門庫存);火箭炮:122毫米BM-21型56門;迫擊炮:120毫米M-120型100門(2門庫存);反坦克導彈:AT-3“耐火箱”115具,AT-4“塞子”30具,AT-5“拱肩”224具;反坦克炮:85毫米D-44型162門(全部庫存),100毫米MT-12型106門;高炮:57毫米S-60型186門(43門庫存);地空導彈:SA-7型243部,SA-14型60部,“西北風”型45部。 [2] 

匈牙利武裝力量空軍

2001年9月,匈牙利空軍劃歸新成立的空軍司令部,並且改組了空軍參謀部。2001年12月,匈牙利簽署了從瑞典接收14架瑞典空軍的JAS-39A/B戰鬥機的合同。2004年年底~2005年6月,瑞典空軍向匈牙利提供12架單座和2架雙座JAS-39A/B飛機,租賃期限為10年。合同價值不足5億美元。
2001年匈牙利解散了3個空軍單位:1個戰術空軍飛行大隊,1個固定防空導彈團和1個混編運輸機中隊。空軍現有以下作戰單位:米格-29戰鬥機大隊,1個運輸機團,1個攻擊直升機團,1個防空導彈旅,1個後勤與指揮控制團。匈牙利的塔薩爾(Taszar)空軍基地自1996年起提供給美國空軍,作為美國空軍的第406遠征空軍基地。
匈牙利2000年有空軍1.15萬人。編成2個戰鬥機聯隊、1個武裝直升機聯隊、1個混合運輸機聯隊、2個防空導彈團,另外還有一個預備役空軍部隊。2001年匈牙利解散了1個戰鬥機聯隊、1個防空導彈團和1個混合運輸機聯隊。
武器裝備為:戰鬥機:米格-21型22架(2001年將全部退役),米格-29型27架(僅12架可用);運輸機:安-26型9架,Z-43型4架,米-2型運輸直升機16架,米-8型運輸直升機若干架;教練機:L-39型19架,雅克-52型12架;武裝直升機:米-24型24架,米-8/17型38架,米-9型1架,米-17型2架;空空導彈:AA-2型“環礁”、AA-8型“蚜蟲”、AA-10型“楊樹”和AA-11型“射手”各若干枚;空地導彈:AT-2型“蠅拍”和AT-6型“螺旋”各若干枚;地空導彈:SA-4型12部,SA-2/-3/-5型66部,SA-6型20部。 [2] 

匈牙利武裝力量後勤部隊

後勤和支持指揮部通過基層組織和特殊材料倉庫為軍隊和軍事機構提供支持。主要任務是:計劃、組織和監督軍事技術的執行;在戰爭期間主要是提供醫療支持;為軍隊高層指揮部門提供支持任務進行計劃、組織和監督;指導下屬單位的預算和財政管理等;制定總體後勤和支持計劃;對國家的經濟支持進行協調;參加匈牙利同北約協調行動的後勤工作;參加救災工作;控制、分析和評估利用資源的最佳和最有效的途徑;參與後勤信息系統的協調工作;對技術設備的維修和運行的要求制定細則;參與軍事技術研究和發展計劃的細則制定;參與對鐵路、公路、水路和空中運輸任務的計劃和組織;參與指定專業軍事訓練細則等。 後勤和支持指揮部包括軍事技術理事會、供應理事會和交通分支理事會。軍事技術理事會主要管理以下事務:武器和彈藥、裝甲車和摩托車、信號和電子設備、機械設備、化學保護、飛行材料和訓練材料;供應理事會主要管理食宿、燃料、衣服、繪圖材料和個人供應;交通分支理事會組織公路、鐵路、水路和空中運輸的供應。 [2] 

匈牙利武裝力量準軍事部隊

匈牙利準軍事部隊包括警察、內務部隊、監獄警察、海關和税務執法人員、內務部防暴部隊以及駐紮在邊境和地方的防暴部隊,同時,消防隊也擔負一定的防務職責。
在和平時期,與國防相關的行動由國會、共和國總統、政府、國防部長、內務部長負責,同時,根據相關法律,如果某項特殊行動與其他主管部相關,該部也必須負責行動的實施。
在實行宵禁令時期,國防委員會必須負責指揮部隊的行動。國防委員會主席是共和國總統,其成員包括國會主席、國會中各政治黨派代表、總理、各部部長以及軍隊總司令。在行動的執行過程中,國會賦予國防委員會行使共和國總統和政府的權力。
2000年匈牙利共有準軍事部隊1.4萬人。其中內務部所屬邊防軍1.2萬人,編成11個邊防區(團級)和1個布達佩斯防區,包括7個快速反應部隊;內務部隊(警察)0.2萬人。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