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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護軍參領

鎖定
包衣護軍參領,清代官名。內務府三旗護軍營職官,掌率所轄官兵宿衞宮禁及導引扈從等事。康熙十六年(1677)置。 [1] 
中文名
包衣護軍參領
屬    性
官名
釋    義
內務府三旗護軍營職官
朝    代
每旗五人,隸內務府大臣管轄,三十四年改隸領侍衞內大臣管轄。雍正元年(1723)仍改隸內務府,為三旗護軍統領屬官,遂定製。初秩正五品, 乾隆三十二年(1767) 賞給四品虛銜,仍食五品俸;乾隆三十六年升為從三品,食五品俸。缺出,以奉旨記名卓異之侍衞委署參領及員外郎為一班,俸深侍衞、參領為一班,分班間用,均序俸開列;其由員外郎升授者,照例兼任。又圓明園內務府三旗護軍營額設包衣護軍參領三人(旗各一人),雍正二年置,初秩正五品,乾隆三十七年改從三品,仍食五品俸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