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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包胥
鎖定
申包胥少時與伍子胥為好友。楚平王七年(前522年),楚平王聽信讒言殺害伍子胥父兄,伍子胥出逃時對申包胥發誓要覆滅楚國,申包胥隨即許下興楚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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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昭王十年(前506年),伍子胥帶吳軍攻打楚國,攻入楚都郢,楚昭王出逃到隨國。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申包胥逃到山裏,派人責備伍子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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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復國,申包胥來到秦國請求幫助,一開始不被答應,申包胥便在秦城牆外哭了七天七夜,滴水不進,終於感動了秦國君臣,史稱“哭秦庭”。秦哀公親賦《無衣》,發戰車五百乘,遣大夫子滿、子虎救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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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因受秦楚夾擊,加之國內內亂而退兵。楚昭王復國後要封賞申包胥,他堅持不受,逃賞隱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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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楚惠王十年(前479年),越吳笠澤之戰前夕,申包胥出使越國,與越王勾踐商討伐吳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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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申包胥事蹟未見史書記載。
申包胥人物生平
申包胥送別伍員
申包胥少時和伍子胥是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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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平王七年(前522年),昏庸無道的楚平王聽信費無忌讒言,想要除掉太子建的太傅——伍子胥的父親伍奢,便召伍奢及兩個兒子伍尚、伍員(即伍子胥)入宮,企圖將其一起殺害。伍尚入宮而與伍奢同死,伍子胥卻出奔並立志為父兄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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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包胥哭秦救楚
伍子胥輾轉奔波,來到吳國,為公子光重用,併力助公子光登上王位,是為吳王闔閭,並獻“擾楚疲楚”之計,對楚國進行輪番攻擊。而這個時候,楚國令尹子常為政,雖然誅殺了費無極,但是貪得無厭,對外欺凌小國,使楚國陷於孤立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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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昭王十年(前506年),吳國聯合唐、蔡兩國共同出兵,以伍子胥、孫武等為將,連戰連勝,攻破了楚國的首都郢。吳軍進入郢都後,大肆搶掠、姦淫婦女,給楚國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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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伍子胥搜尋楚昭王,沒有找到,就挖開楚平王的墳,拖出他的屍體,“鞭屍”三百才停手(《春秋穀梁傳》作鞭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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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包胥逃到山中,派人去勸誡伍子胥説:“您這樣報仇,太過分了!我聽説:‘雖然人多可以勝天,但天公降怒也能毀滅人。’您原來是平王的臣子,親自稱臣侍奉過他,如今弄到侮辱死人的地步,實在是傷天害理到極點了。”伍子胥對來人説:“你替我告訴申包胥説:‘我年事已高,已到了日暮途窮的地步。因為報仇心切,我要逆情背理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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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作品中的申包胥(2張)
申包胥功成拒賞
秦哀公派出戰車五百乘(一説千乘),讓子蒲(一説子滿)和子虎帶領,出邊關,向東挺進。在子蒲要求下,楚軍先與吳軍交戰,以方便秦軍觀察吳軍情況。然後秦軍在稷(今河南桐柏縣東)與楚軍會合,追擊吳軍至沂(今湖北鄂城縣東),大敗夫概所率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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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楚國人民同仇敵愾、殊死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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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聯軍又多次擊敗吳軍。越國也趁機偷襲吳都,夫概見勢不妙,而闔閭留楚不去,便引兵回國自立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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闔閭在內憂外患之下,不得不退兵回國平亂。楚昭王得以回到郢都,楚國復國。
楚國曆經艱難,終於成功復興,申包胥也踐行了“興楚”的誓言。楚昭王論功行賞,準備封給申包胥五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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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申包胥卻辭謝了賞賜,説:“我是為了國君,不是為了自己。國君已經安定了,我還追求什麼?而且我也恨子旗(鬥成然),難道又要去學子旗貪得無厭嗎?”於是申包胥逃走歸隱來躲避楚王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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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包胥晚年使越
申包胥雖然“逃賞”,但是沒有忘記自己對楚國的忠誠。在近三十年後的笠澤之戰前夕(約前479年),他出使越國。申包胥先是以激將法,分析吳國正盛,試探越王勾踐伐吳的決心,再問勾踐何以戰,最後點出“智、仁、勇”三策,教勾踐滅吳之術。這些教誨對於勾踐滅吳有較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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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申包胥事蹟未見史書記載。
申包胥主要影響
申包胥面臨楚國危在旦夕的局面,毅然長途跋涉前往秦國請求援兵,並用七天不吃不喝日夜哭泣的舉動打動了秦哀公,使秦國發兵救楚,讓楚國轉危為安。申包胥的這一事蹟保全了楚國社稷,也弘揚了忠君愛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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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申包胥還參與了楚國聯越制吳的行動,出使越國溝通滅吳事宜,對越國滅亡吳國有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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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包胥歷史評價
申包胥人際關係
先祖
後裔
申包胥人物爭議
關於申包胥的身世與族屬歷來有兩種説法。梁玉繩、吳師道、黃丕烈、楊伯峻等學者依據申包胥在《國語·吳語》中又稱“王孫包胥”,判斷申包胥出自羋姓,為楚國公室之後,故而可以稱王孫。他們進一步指出,申包胥的另一別稱“棼冒勃蘇”中,“棼冒”是楚國先君蚡冒之音譯,“勃蘇”為包胥之音譯,故而申包胥即楚蚡冒之後。
錢大昕、田成方等學者則認為,申包胥出自姜姓,是申國公室之後。他們認為,“棼冒”二字為“楚申”的形近字體,“棼冒勃蘇”實為“楚申包胥”;且范雎以申包胥祖墳“寄”於楚自比,説明申包胥應當是楚國的異姓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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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包胥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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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史記·卷四十·楚世家第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3-07-20]
- 2. 《左傳·定公五年》:“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戰國策·楚策一》:“七日而薄秦王之朝,雀立不轉,晝吟宵哭,七日不得告。”《鴻烈·修務篇》曰﹕“申包胥鶴跱而不食﹐晝吟宵哭。皆其明證。”楊伯峻《春秋左傳注》表示此事太過誇張,以人的生理而言,“七日不飲水,不能生存。”
- 3. 《左傳·昭公二十年》:費無極言於楚子曰:“建與伍奢將以方城之外叛。自以為猶宋、鄭也,齊、晉又交輔之,將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問伍奢。伍奢對曰:“君一過多矣,何信於讒?”王執伍奢。使城父司馬奮揚殺大子,未至,而使遣之。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奮揚。奮揚使城父人執己以至。王曰:“言出於餘口,入於爾耳,誰告建也?”對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餘。’臣不佞,不能苟貳。奉初以還,不忍後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無及已。”王曰:“而敢來,何也?”對曰:“使而失命,召而不來,是再奸也。逃無所入。”王曰:“歸。”從政如他日。 無極曰:“奢之子材,若在吳,必憂楚國,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來。不然,將為患。”王使召之,曰:“來,吾免而父。”棠君尚謂其弟員曰:“爾適吳,我將歸死。吾知不逮,我能死,爾能報。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擇任而往,知也。知死不闢,勇也。父不可棄,名不可廢,爾其勉之,相從為愈。”伍尚歸。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人皆殺之。 員如吳,言伐楚之利於州於。公子光曰:“是宗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從也。”員曰:“彼將有他志。餘姑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見鱄設諸焉,而耕於鄙。
- 4. 《左傳·定公四年》: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復之,我必能興之。」
- 5. 《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訓》:闔閭伐楚,五戰入郢,燒高府之粟,破九龍之鐘,鞭荊平王之墓,舍昭王之宮。
- 6. 《春秋穀梁傳·定公四年》: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何謂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寢,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寢,而妻其大夫之妻。蓋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乘敗人之績而深為利,居人之國,故反其狄道也。
- 7. 《史記·卷六十六·伍子胥列傳》:及吳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謂子胥曰:“子之報仇,其以甚乎!吾聞之,人眾者勝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親北面而事之,今至於僇死人,此豈其無天道之極乎!”伍子胥曰:“為我謝申包胥曰,吾日莫途遠,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 8. 《左傳·定公四年》:及昭王在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 9. 《戰國策·楚策一·威王問於莫敖子華》:“昔者吳與楚戰於柏舉,三戰入郢。寡君身出,大夫悉屬,百姓離散。棼冒勃蘇曰:‘吾被堅執鋭,赴強敵而死,此猶一卒也,不若奔諸侯。’於是贏糧潛行,上崢山,逾深溪,蹠穿膝暴,七日而薄秦王之朝。雀立不轉,晝吟宵哭。七日不得告。水漿無入口,瘨而殫悶,旄不知人。秦王聞而走之,冠帶相及,左奉其首,右濡其口,勃蘇乃蘇。秦王身問之:‘子孰誰也?’棼冒勃蘇對曰:‘臣非異,楚使新造盩棼冒勃蘇。吳與楚人戰於柏舉,三戰入郢,寡君身出,大夫悉屬,百姓離散。使下臣來告亡,且求救。’秦王顧令不起:‘寡人聞之,萬乘之君,得罪一士,社稷其危,今此之謂也。’遂出革車千乘,卒萬人,屬之子滿與子虎。下塞以東,與吳人戰於濁水而大敗之,亦聞於遂浦。故勞其身,愁其思,以憂社稷者,棼冒勃蘇是也。”
- 10. 《左傳·定公五年》:申包胥以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子蒲曰:“吾未知吳道。”使楚人先與吳人戰,而自稷會之,大敗夫概於沂。
- 11. 《春秋穀梁傳·定公四年》:昭王之軍敗而逃,父老送之,曰:“寡人不肖,亡先君之邑。父老反矣,何憂無君?寡人且用此入海矣!”父老曰:“有君如此其賢也!以眾不如吳,以必死不如楚。”相與擊之,一夜而三敗吳人,復立。
- 12. 《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訓》:昭王奔隨,百姓父兄攜幼扶老而隨之,乃相率而為致勇之寇,皆方命奮臂而為之鬥。當此之時,無將卒以行列之,各致其死,卻吳兵,復楚地。
- 13. 《史記·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吳王闔閭)十年春,越聞吳王之在郢,國空,乃伐吳。吳使別兵擊越。……闔閭弟夫概見秦越交敗吳,吳王留楚不去,夫概亡歸吳而自立為吳王。
- 14. 《史記·卷七十九·範睢蔡澤列傳》:昔者楚昭王時而申包胥為楚卻吳軍,楚王封之以荊五千户,包胥辭不受,為丘墓之寄於荊也。今睢之先人丘墓亦在魏,公前以睢為有外心於齊而惡睢於魏齊,公之罪一也。
- 15. 《左傳·定公五年》:王賞鬥辛、王孫由於、王孫圉、鍾建、鬥巢、申包胥、王孫賈、宋木、鬥懷。子西曰:“請舍懷也。”王曰:“大德滅小怨,道也。”申包胥曰:“吾為君也,非為身也。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尤子旗,其又為諸?”遂逃賞。
- 16. 《國語·吳語·勾踐滅吳夫差自殺》:楚申包胥使于越,越王勾踐問焉,曰:“吳國為不道,求殘我社稷宗廟,以為平原,弗使血食。吾欲與之徼天之衷,唯是車馬、兵甲、卒伍既具,無以行之。請問戰奚以而可?”包胥辭曰:“不知。”王固問焉,乃對曰:“夫吳,良國也,能博取於諸侯。敢問君王之所以與之戰者?”王曰:“在孤之側者,觴酒、豆肉、簞食,未嘗敢不分也。飲食不致味,聽樂不盡聲,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之中,疾者吾問之,死者吾葬之,老其老,慈其幼,長其孤,問其病,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之中,吾寬民以子之,忠惠以善之。吾修令寬刑,施民所欲,去民所惡,稱其善,掩其惡,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之中,富者吾安之,貧者吾與之,救其不足,裁其有餘,使貧富皆利之,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南則楚,西則晉,北則齊,春秋皮幣、玉帛、子女以賓服焉,未嘗敢絕,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哉,蔑以加焉,然猶未可以戰也。夫戰,智為始,仁次之,勇次之。不智,則不知民之極,無以銓度天下之眾寡;不仁,則不能與三軍共飢勞之殃;不勇,則不能斷疑以發大計。”越王曰:“諾。”……吾問於王孫包胥,既命孤矣;敢訪諸大夫,問戰奚以而可?
- 17. 《元和姓纂·卷三》:申,姜姓。炎帝四嶽之後,封於申,號申伯,周宣王元舅也。時有申公巫臣、申包胥、申亥,韓有申不害。
- 18. 沈榮金編.姓氏來源[M].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15:31,237
- 19. 《楚辭·九辯》:竊美申包胥之氣盛兮,恐時世之不固。何時俗之工巧兮,滅規矩而改鑿!
- 20. 《藝文類聚·卷三十八·庾信》:鍾儀君子,入就南冠之囚;季孫行人,留守西河之館。申包胥之頓地,碎之以首;蔡威公之淚盡,加之以血。
- 21. 蔣波.楚人申包胥與包姓淵源小考[J].中原文化研究,2013,1(04):127-128.
- 22. 田成方. 東周時期楚國宗族研究[D].武漢大學,16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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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左傳 定公五年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3-07-20]
- 25. 國語卷第十九·吳語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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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戰國策卷十四 楚一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3-07-20]
- 28. 《春秋穀梁傳·定公四年》:庚辰,吳入楚。日入,易無楚也。易無楚者,壞宗廟,徙陳器,撻平王之墓。
- 29. 《左傳·定公三年》: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兩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與謀,請代先從者,許之。飲先從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常。子常歸唐侯。自拘於司敗,曰:“君以弄馬之故,隱君身,棄國家羣臣。請相夫人以償馬,必如之。”唐侯曰:“寡人之過也,二三子無辱。”皆賞之。蔡人聞之,固請而獻佩於子常。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禮不畢,將死。”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沈,曰:“餘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為質焉,而請伐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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