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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審慎

鎖定
“包容審慎”是2018年9月11日,李克強總理考察市場監管總局並主持召開座談會時所提出的監管方式。 [1] 
中文名
包容審慎
提出人
李克強
提出時間
2018年9月11日
提出地點
市場監管總局

目錄

包容審慎由來

2018年9月11日,李克強總理考察市場監管總局並主持召開座談會時説,我國近年來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方興未艾,不僅推動了經濟發展、增加了就業崗位,更大大方便了羣眾生活,這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

包容審慎解釋

所謂“包容”,就是對那些未知大於已知的新業態採取包容態度,只要它不觸碰安全底線。所謂“審慎”有兩層含義:一是當新業態剛出現還看不準的時候,不要一上來就“管死”,而要給它一個“觀察期”;二是嚴守安全底線,對謀財害命、坑蒙拐騙、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不管是傳統業態還是新業態都要採取嚴厲監管措施,堅決依法打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