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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服企業

鎖定
勞服企業是指有承擔吸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能力的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吸納企業下崗、失業(包括待業青年、農轉非、兩勞釋放等5種)人員佔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均可認定為勞服企業。
中文名
勞服企業
外文名
LaoFu enterprise
性    質
企業
類    別
私有
程序
1、 企業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文書:
(1)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勞服企業認定申請表》;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 企業開辦時訂立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的企業章程;
(4) 企業從業人員名冊,其中安置對象的應附相應證明。
2、 企業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先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報送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企業直接向所在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3、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後,在兩週內作出核准認定或不予認定答覆。經認定的企業,發給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製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證書》及其副本。
4、 企業憑認定證書及有關文書,向所在地税收部門申請享受勞服企業的有關税收優惠政策
5、 勞服企業前輪減免税屆滿後,如繼續接納安置下崗事業人員任務,其當年新安置比例確認,由企業填寫《勞服企業當年新安置比例確認申請表》,經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審核並簽署意見後,與該企業上年《勞服企業年度檢查報告書》一併報送原認定機構辦理,其他須提供的人員證明與認定時的要求相同。企業憑《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證書》及上述確認文件,向所在税務部門申請繼續享受有關税收優惠政策。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服企業認定辦公室負責市屬單位、中央在滬單位和駐滬部隊等扶持興辦的勞服企業認定工作;區、縣勞動局勞服企業認定辦公室負責區、縣屬單位以及區、縣屬單位與市屬單位聯辦的勞服企業認定工作並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