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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公司

鎖定
勞務公司(Labor service agency)是指根據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向社會招收一些具有勞動能力,並符合市場需求條件的人員作為該公司的勞務人員,然後再把這些勞務人員轉租或派遣給其它的的用人單位,從中獲取勞動力差價的企業。
勞務公司實際上是將勞動力作為一種特殊的資產,通過對勞動力資產的運作而從獲取企業利潤
中文名
勞務公司
外文名
Labor service agency
類    型
經濟術語

勞務公司公司特點

因此,作為勞務公司所擁有的勞動力資產應當具有以下特點:
(1)勞務公司對獲得的勞動力具有擁有權;
(2)所擁有的勞動力保持相對的穩定性;
(3)對擁有的勞動力資產承擔必要的法律義務 [1] 

勞務公司發展過程

勞務公司是隨着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和發展的基礎上出現的新的事物,以前我國的用工制度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和單位的用工受到勞動部門嚴格的控制,一切的勞務用工都必須經過勞動部門的批准,否則,用人單位無法得到勞動部門核准的工資總額,無法向勞動人員發放工資。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企業所有制的改革的深入,帶了大量富餘勞動力,即大量的下崗、待崗人員,以及農村富餘勞動力不斷地湧向城市,形成了一個廣大的勞動力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僅靠勞動部門來管理社會勞動力的分配已不可能了,於是,許多勞務公司和職業中介機構也就應芸而生。在勞動力市場上供大求的情況下,使得一些勞務公司出現了魚目混珠的情況,違法經營,違規操作,使得一部分勞動者的正當權益得不到根本的保證,從而形成了一個不穩定的社會問題,這是應當引起足夠重視的。因此,規範勞務公司的行為不僅僅是税收問題,更是一個促進社會穩定的大問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