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勞動人事管理

鎖定
《勞動人事管理》是2007年7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侯登華。
中文名
勞動人事管理
作    者
侯登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7年7月1日
頁    數
251 頁
開    本
大32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802262089
字 數
138000

勞動人事管理內容簡介

“勞動糾紛律師幫你辦”叢書從勞動合同、工傷、勞動者保護、勞動報酬、勞動人事管理、勞動保險及勞動爭議處理等六個方面,運用實踐中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分門別類地對我國勞動法領域中的相關法律制度以及實務操作中容易產生的問題進行了闡釋,以期從勞動法律規範的理解和應用兩個方面能夠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給予幫助。本套叢書的作者均是長期從事勞動法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的專業律師,希望他們在勞動法案例方面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能夠對讀者帶來益處。 本書為叢書之“勞動人事管理”篇,無論您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無論您現在、將來從事什麼樣的工作,您的“私人律師”,時刻會提醒您關注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勞動人事管理作者簡介

候登華,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曾在政府法制部門、公司法律部等機構任職,現為北京科技大學法律系教師,兼職律師。長期從事法學理論的研究和實務操作。公開發表論文20餘篇,具有辦理各類勞動案件的豐富經驗。

勞動人事管理目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勞動者因與履行職務行為無關的其他行為導致失蹤,家人向用人單位索要尋人費用是否應該得到支持?
用人單位遺失勞動者檔案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承擔怎樣的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內部管理混亂,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遲遲沒有以書面的形式正式通知勞動者,該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是否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而解除勞動合同,但缺乏足夠事實依據的,是否應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給予勞動者補償金?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出現勞動合同約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的情況,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依據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條款,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員工手冊規定,用人單位做出開除勞動者的決定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是否需要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勞動者以身體不適並出具醫生開具的病假條為由,在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情況下不上班,是否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以此為由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能否以女職工沒有完成單位規定的勞動定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工作制度為由,從而對其進行處罰?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是否能夠以工作需要為名,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如果勞動者不同意工作崗位調整而導致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是否應當給付經濟補償金?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