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勝利功勳榮譽勳章

鎖定
勝利功勳榮譽勳章即中國人民解放軍勝利功勳榮譽章。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中央軍委《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榮譽章的規定》。功勳榮譽章分為三種,即紅星功勳榮譽章(分兩級)、獨立功勳榮譽章和勝利功勳榮譽章。
中文名
勝利功勳榮譽勳章
頒發人
1988年7月3日
相    關
獨立功勳榮譽章
創辦人人
鄧小平
勝利功勳榮譽勳章
1988年7月3日,鄧小平發佈命令,予以公佈。1988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授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的軍隊離休幹部和在中央及省、自治區、直轄市黨的顧問委員會、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政治協商會議等擔任職務而不在軍隊繼續擔任職務的軍隊幹部。製作材料為金銀合金。直徑40毫米,厚度2毫米,重約28.3克,為4K金,所含黃金重量4.6克,白銀重量23.7克,價值424元。採用天安門和旗海圖案,象徵新中國的誕生和人民的勝利。5只羽翼相聯,口銜麥穗的和平鴿環抱天安門和旗海,表達共和國成立時人民歡慶勝利和嚮往和平安定生活的心情。1988年7月30日,中央軍委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授勳儀式,授予肖勁光等830名同志一級紅星功勳榮譽勳章、汪榮華等3704名同志二級紅星功勳榮譽勳章、賀進恆等47914名同志獨立功勳榮譽章、鄧兆祥等31519名同志勝利功勳榮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