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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合同
鎖定
勘察、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之間簽訂的為完成某項建設工程的勘察和設計工作的協議。勘察、設計合同的簽訂,應根據國家批准的計劃任務書和建設地址的選點報告。勘察、設計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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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時間提供有關勘察、設計的資料和文件; 勘察、設計單位則應按時提出該項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對於重點工程或特殊工程還應提出技術設計。合同中還應明確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和設計文件的提交時間,明確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和要求、及其他協作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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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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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黃漢江. 建築經濟大辭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0-08: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