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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能力

鎖定
動態能力指的是企業有目的地創造、拓展、變更它的資源基礎的能力。
中文名
動態能力
定    義
企業有目的地創造、拓展、變更它的資源基礎的能力

動態能力動態能力概念

動態能力,意指企業整合、創建、重構企業內外資源從而在變化多端的外部環境中不斷尋求和利用機會的能力,也就是企業重新構建、調配、和使用企業核心競爭力從而使企業能夠與時俱進的能力。
動態能力的概念最早由提斯(Teece)與皮薩洛(Pisano)於1994年正式提出,他們將動態能力定義為“能夠創造新產品和新過程,以及對變化的市場環境做出響應的一系列能力(Capabilities/Competences)。
1997年,提斯等人在對高科技產業如半導體、軟件業等的研究中,他們發現關於企業競爭優勢的三種傳統戰略範式(五種力量模型、戰略衝突論以及資源觀)都不能指導企業在高速變化的全球競爭環境中獲取競爭優勢,因此急需一種能夠重新理解企業如何獲得競爭優勢的戰略範式。在全球競爭中,獲勝者通常是那些具有有效協調和配置企業內外競爭力的管理能力的企業,這些企業能夠快速地對需求做出反應,能夠快速地進行產品革新。
動態能力理論認為企業能夠預先有意識地制定以能力為基礎的戰略,而不是完全依靠演化經濟學所推崇的自然演化的方法;其次,企業為了改變其能力基礎必須在能力上保持投資。因此動態能力理論認為企業仍然存在選擇的餘地,雖然企業能力的建立和發展是緩慢的、並具有路徑依賴性。 [1] 

動態能力動態能力與數字化轉型

要想從創新中獲取價值,企業需要具備“動態能力”,即同時具備識別環境、獲取機會和自我轉型能力。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學院教授戴維·蒂斯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動態能力”將令中國企業如虎添翼。
蒂斯擁有30多年管理諮詢經驗,因提出“從創新中獲利”以及“動態創新”理論而廣為人知,其理論在美國經濟和商業領域被廣泛引用。
“過去有種觀點認為,如果你能在技術層面發明出更好的產品,就可以在市場上獲勝。但是技術上的發明和在市場上成功是完全不同的事情。”蒂斯説。
蒂斯以位於硅谷的施樂帕克公司為例説,雖然該公司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貢獻了很多信息產業的關鍵發明,包括用户圖形界面、激光打印機、鼠標和以太網等,但是由於犯了管理錯誤,公司並未在市場上獲得成功。
蒂斯説,要想從創新中獲取價值,一個公司需要具備“動態能力”。他認為蘋果公司就具有這種能力。雖然蘋果公司在發展早期並沒有多少資源,但公司把資源投入到了正確的地方。
“史蒂夫·喬布斯把蘋果的研發項目從100多個削減為少數幾個,聚焦在建立核心技術能力上,這就體現出了動態能力。”蒂斯説,喬布斯把很多精力都花在“識別”和“獲取”機會上,同時讓蘋果公司的技術能力與之相適應。
蒂斯認為,美國公司善於識別機會,而中國公司則擅長通過調動資源來獲取機會。對中國公司而言,最大的挑戰在於轉型能力,並給員工留下足夠創新空間。
蒂斯説,他觀察到一些中國公司正在做出調整,比如海爾公司已經建立起一個去中心化的組織結構,讓公司能靈活應對市場和技術改變。
“中國人非常具有企業家精神,也擁有(取得)成功的巨大決心。他們目前需要注重的,就是建立包含識別、獲取和轉型的動態能力。”蒂斯説。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