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勒內·達維德

鎖定
勒內·達維德(Rene David,1906一1990),是當代法國著名的比較法學家。1906年1月,達維德出生於巴黎,從小獲得了良好教育。1928年,年僅23歲的達維德就獲得了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次年即被聘為法國格勒盧布爾大學法律系教授。1930年,他出任羅馬私法劃一化國際研究所副秘書長,這對其形成“世界法律統一主義”的思想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1935年,達維德繼而獲得了英國劍橋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在哲學領域的造詣大大幫助了他在法學領域研究工作的開展。1950~1962年,達維德曾先後擔任哥倫比亞、耶魯、慕尼黑、德黑蘭等大學的客座教授,獲愛丁堡、布魯塞爾、渥太華、巴賽爾、赫爾辛基和佛洛倫薩等大學的名譽博士學位,並擔任倫敦律師協會名譽主管委員。1966一1970年,達維德曾以法國代表團團長身份出席了聯合國國際商法委員會會議。 [1] 
中文名
勒內·達維德
外文名
Rene David
國    籍
法國
出生日期
1906年
逝世日期
1990年
個人履歷
作為世界著名比較法學家的達維德,一生著述頗豐。1950年,達維德在其出版的《比較民法總論》一書中把世界主要法律體系分為5類,即西方法律體系、蘇聯法律體系、穆斯林法律體系、印度法律體系和中國法律體系。1964年,達維德在其新著《當代主要法律體系》中把世界法律體系分為三大法系,另加一個補充法系,即羅馬日爾曼法系、社會主義法系、普通法系和其他法系。其他法系包括伊斯蘭法、印度法、遠東法、馬達加斯加和非洲各國法。在這裏,達維德首次將“馬達加斯加和非洲各國法”作為一個單獨的法域提出來加以研究,體現了他對非洲法研究的高度重視,這一點尤為值得稱道。
參考資料
  • 1.    施蔚然著,少數民族民事習慣司法運用研究,雲南大學出版社,2018.06,第10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