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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極烈制

鎖定
1115年元月,阿骨打建國稱帝,標誌着女真社會奴隸制的正式確立。為適應奴隸制國家的需要,於是年七月將存在於生女真大軍事聯盟下的都孛堇國相、孛堇議事會,改組為參主朝政、共議國事的最高權力機構——勃極烈制度。它保留有古老聯盟議事會制度的痕跡,以合議制形式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雖是一種輔佐皇帝的政治制度,但皇帝的權力受到諸勃極烈的牽制。金太宗時,開始在漢族地區實行漢官制,到金熙宗時被徹底廢除,施行凡20年。
中文名
勃極烈制
制    度
女真社會奴隸制
人    物
阿骨打
建立時間
1115年

目錄

勃極烈制含義

勃極烈的含義,一般認為是“孛堇”一詞的異譯。勃極烈議事會的成員,前後有增減變化。初,阿骨打以其弟完顏晟(完顏吳乞買)為諳班勃極烈,國相完顏撒改為國論勃極烈,完顏習不失(完顏辭不失)為阿買勃極烈,弟完顏杲(完顏斜也)為國論吳(一作昃)勃極烈。由於都勃極烈改稱皇帝后不復再用,故勃極烈成員初為4人。兩個月後,改國論勃極烈撒改為國論忽魯勃極烈,增完顏阿離合懣為國論乙室勃極烈。次年五月,又有完顏斡魯為迭勃極烈之事。

勃極烈制歷史背景

1121年(金天輔五年)國論胡(忽)魯勃極烈完顏撒改死,次月升吳勃極烈完顏杲為忽魯勃極烈,以完顏昱(完顏蒲家奴)補昊勃極烈之缺,又新設移賚勃極烈,以完顏宗翰為之。1123年阿骨打死,諳班勃極烈完顏晟即皇帝位(廟號大宗)後,升完顏杲為諳班勃極烈,命完顏宗幹為國論勃極烈。次年,增設阿舍勃極烈,以完顏謾都訶為之。1130年(金天會八年)諳班勃極烈完顏杲死,以儲嗣位久虛,在諸勃極烈干與下,1132年太宗以阿骨打嫡孫完顏亶(完顏合剌)為諳班勃極烈;同時為加強皇權,對諸勃極烈作了一次調整,以其子完顏宗磐為國論忽魯勃極烈(相當尚書令),國論勃極烈宗幹為國論左勃極烈(左丞相)、移賚勃極烈宗翰為國論右勃極烈(右丞相)。至此,勃極烈議事會成員遂又為4人組成,其餘諸勃極烈,或死或升遷後未再遞補(只有諳班勃極烈和國論勃極烈有了出缺才重新調整和補充),如阿買勃極烈完顏習不失、昊勃極烈完顏杲死後均未再補;移賚勃極烈宗翰為國論右勃極烈後也未補任;阿舍勃極烈謾都訶死後也不見有補任此職者。説明中央統治機構中的高級官職經過一段發展後製度化了,又表明隨着社會發展貴族勢力的分權傾向得到一定程度的克服,中央集權有了進一步加強。
1135年,諳班勃極烈完顏亶即皇帝位,是為熙宗,不僅未遞補諳班勃極烈空缺,且又以國論右勃極烈宗翰為太保,領三省事;國論忽魯勃極烈宗磐被任命為尚書令、太師;國論左勃極烈宗幹為大傅。次年,三人“並領三省事”。標誌着勃極烈制度在1135年已被廢除。

勃極烈制成員

勃極烈的成員,均為金皇室和宗室的顯貴,連異姓完顏亦被排斥在外。上述擔任過勃極烈的12名成員,與皇帝的關係及世系為:完顏晟為太祖阿骨打同母弟,世祖第四子;完顏撒改是太祖從兄,世祖侄,景祖孫;完顏習不失是太祖從叔,景祖侄,昭祖孫;完顏杲為大祖同母幼弟,世祖第五子;完顏阿離合懣是太祖叔父,景祖第八子;阿徒罕(?);完顏昱為太祖從兄弟,景祖孫;完顏宗翰為太祖從侄,撒改長子。太宗時新增補的完顏宗幹,為太宗侄,太祖庶長子;完顏謾都訶為太宗叔父,景祖子;完顏亶為太宗從孫,太祖嫡孫;完顏宗磐為太宗嫡長子。由此可見,諸勃極烈與皇帝之間,或為兄弟,或為叔侄,或為父子,並由多家族聯合制向以太祖家族為主演變。由於諸勃極烈與皇帝之間的這種關係,又是贊助太祖、太宗創業治國,定社稷的功勳,故一經被任命,便成了終身之職。

勃極烈制職掌

諸勃極烈稱號的含義及職掌,總的説,是用來“升拜宗室功臣之序”,兼有輔佐、議政、行政、司法和軍事等職能。具體分別為:都勃極烈,總治百官,猶漢雲冢宰,即最高的勃極烈,總管一切國政,此稱號僅阿骨打在稱帝前用過,稱皇帝后被取消了;諳班勃極烈,官尊且貴,為皇帝的繼承人,大宗、熙宗均由此職即皇帝位,平時“貳國政”,皇帝出征時“監國”;國論勃極烈(左、右),意為國之勃極烈,即國相,金國建立前的國相撒改在勃極烈制度初建時被委此職;國論胡(忽)魯勃極烈,即統領官,在增設國論乙室勃極烈時,並以撒改為之,疑即國相;阿買勃極烈,為治城邑之官(有人認為阿買力“厄木”之對音,意為第一,即第一勃極烈,執掌女真內部政務);國論昊(昃)勃極烈,主陰陽之官(或謂此為管理眾人的第二勃極烈);移賚勃極烈,女真語位居第三曰“移賚”;乙室勃極烈,為迎迓之官,即負責外交之長官;阿舍勃極烈、扎失哈勃極烈,《金史·國語解》中有後者而無前者,為守官署之稱(紀傳中有前者而無後者。一般認為阿舍即扎失哈,是同一語詞音譯不同異寫);迭勃極烈,“淬貳之職”,即副職,在諸勃極烈中位居最末。上述職守,僅有習慣上的分工,在實際生活中,諸勃極烈皆“參議國政”,諸如除授漢地方官吏。選立儲嗣等,往往均可參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