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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檢察員

鎖定
助理檢察員,是指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之一。 協助檢察員執行檢察職務的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設助理檢察員若干人,協助檢察員進行工作。助理檢察員由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經檢察長批准,助理檢察員可以代行檢察員職務,履行檢察員職責。 [1] 
中文名
助理檢察員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國家檢察權來完成自己的任務。它對於危害國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對於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參考資料
  • 1.    顧明.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