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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法

鎖定
助法是古代借民力助耕公田的一種勞役租賦制度。據説始行於殷代。
中文名
助法
類    別
勞役租賦制度
始於年代
殷代
古代借民力助耕公田的一種勞役租賦制度。據説始行於 殷 代。《詩·小雅·甫田》“倬彼甫田,歲取十千” 唐 孔穎達 疏:“ 周 制,畿內用 夏 之貢法,税夫無公田;邦國用 殷 之助法,制公田不税夫。” 即每户平民領田七十畝為私田,另外為官府貴族耕種七畝公田;其剝削率為“什一”。
井田制是我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它起源於夏朝,繁盛於商、周,崩潰於春秋。井田制在長期實行過程中,大致經歷了“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與“九夫為井而無公田”兩個系統。其中“八家為井而有公田”實行於商朝。
公元前1783年,武湯一舉滅夏,建立了商朝。商朝的井田制是以六百三十畝的土地,依“井”字分為九個區,其中外八區稱為私田,分給八户農民耕種,收穫供這些農民養家餬口,中區為公田,由八户農民共同義務耕種,收穫全部歸奴隸主和國家所有。
商朝的税收制度為“助”法。百姓不直接以實物納税,而是以勞務方式納税。《孟子?藤文公》記載“殷(yin)人七十而助……助者借也。”實際上是一種借民力助耕的勞役地租。即借八家民力,助耕公田,而不税私田。
為維護自己的統治,商王不僅分封了一些諸侯國,還控制着許多邊遠的氏族部落,各諸侯國和氏族部落都要向商王朝進貢當地的土特產。據古籍記載,商湯王時“遠方莫不致其珍”,“莫敢不來享”,就是説各地沒有誰敢於不來向商王獻納。
事實上,商王經常打仗,需要耗費大量的國資,再加上當時生產力的低下,“助法”只能使奴隸累死在公田之上,根本無力於耕種私田。
書外人語:
武湯滅夏建殷商,諸侯誰敢不納糧?
“助法”強行徵力役,田間地頭屍骨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