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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斯都二世

鎖定
加里斯都二世(1119-1124年在位)原名維吉多(?-1124.12.13在世)他是勃艮第公爵的兒子。與歐洲半數國家君主有親戚關係,是一個精明的外交家。
他的前任教皇基拉西烏斯二世,被支持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的一派趕出羅馬,1119年1月底死在克呂尼。當地樞機主教遂推維吉多即位,稱加里都斯二世。
別    名
加里斯都二世
逝世日期
1124年12月13日
本    名
維吉多
父    親
勃艮第公爵
加里斯都二世 加里斯都二世
加里都斯二世二世登位,在蘭斯召集會議,重申反對世俗當局授予神職,反對聖職買賣和教士結婚。還將亨利五世和敵對教皇格列高利八世革除了教籍。
1120年,他擄獲並監禁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任命的敵對教皇格里高利八世。勝利的進入羅馬,亨利五世在德意志諸侯的壓力下與他和解,1122年,雙方達成《沃姆斯宗教協定》,它標誌着教權與王權之爭趨於緩和。該協定規定:主教和修道院長由教士選舉,選舉時須有皇帝或其代表參加,教皇賜予主教代表教權的指環和權杖,德皇賜予主教代表世俗權力的權節.協定解決了長期存在於教會和政府之間的關於主教授職權的爭議。自利奧九世以來長達70年的教皇與皇帝關於主教敍任權的爭執暫告一段落,鬥爭的結局是皇帝作出讓步。同年,加里都斯二世發佈通諭,給在羅馬的猶太人以保護。
1123年加里都斯二世召開第一屆拉特蘭會議(第九次公議會),這是歷史上第一次由教皇召開的公會議 。會議討論了與沃爾姆斯會議有關的紀律和準政治問題,並譴責買賣神職,禁止在俗人員處理教產,禁止大品神長結婚,不準非法按立主教。會議批准了沃爾姆斯 協議,使教會和神聖羅馬帝國當局35年內和平相處,相安無事。1124年終,加里斯都二世去世,洪諾留二世繼承宗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