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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耗
鎖定
- 中文名
- 加耗
- 拼 音
- jiā hào
- 起 源
- 五代後唐明宗
- 別 名
- 省耗
- 出 處
- 《盛世危言·鑄銀》
加耗出處
鄭觀應《盛世危言·鑄銀》:“﹝紋銀﹞用之於市肆,則耗損頗多,有加耗,有貼費,有減水,有折色,有庫平、湘平之異,漕平、規平之殊。”
加耗解釋
1.古代在租税正額以外加收的損耗費。五代後唐明宗時,凡民間納米,每石加收二升,謂之雀鼠耗。五代後漢時王章又增至二斗,名為省耗。參見《新五代史.漢臣傳.王章》。
2.指白銀交換中加補的損耗量。
起於五代後唐明宗時,規定民間納米,每石加二升,名“鼠尾耗”。五代漢隱帝時,增為每石加二斗,名“省耗”。又有藉口量米損失的“升斗耗”,堆放倉庫損失的“倉場耗”等。在熔鑄銀兩中,為彌補損耗而加收的份額,叫“火耗”。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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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加耗 .詞典網[引用日期20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