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
- 最新政策
- 办公室进行初步审理
- 主要作用
- 通过投资加拿大基金
- 基本特点
- 申请投资移民的优越性
历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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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加拿大端匪妹联邦局阿整投资移民最新政策
根据加拿大乎耻移民局网站6月24日最新消息表明,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将自2011年7月1日实施最新政策,另外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于6月25日,对该变化的细节也进行了公布,具体细节如下:
府体棕1、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为一个周期,联邦项目在全球范围内仅接收700个申请。收到700个申请之后,联邦移民部将暂享拳阿停接收新的申请,必须等到下阿抹签格一个新的周期开始才能递交。
2、自2011年7月1日起,根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要求,所有联邦项目的申请资料需要递交到联邦移民部位于加拿大Nova Scotia省Sydney市的办公室进行初步审理,之后分发到各地的签证处理中心进行审理。
3、自2011年7月1日起,新的联邦投资移民申请将采用新的相关申请表格和文件清单,随后将在移民局网站上进行更新。递交申请的文件必须按照新的文件清单提供完整文件,否则会被退回。 相关的支持文件会在收到各地签证处(如套战禁香港领事馆)的正式通知后再递交。
2014年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最新政策
根据加拿大移民局最新消息,加拿大时间2014年6月19日,联邦“一刀切”法案已通过御批正式成为法律,意味着联邦投资移民项目被终止。
“一刀炒踏切”的具体细则指出若移民官在2014年2月11日前没有对申请人的案子做出selection decision,申请人的案子将被终结;若移民官在2014年2月11日前已经对申请人的案子做出了selection decision,即使申请人还没有完成打款和体检,申请也不受“一刀切”的影响。 [1]
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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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就是投资者简单的通过投资加拿大基金,就可以获得移民签证。由于有专业基金管理人代为管理投资,投资者无需自己在加拿大创业,从而避免了企业移民计划的风险。更重要的是,投资移民计划为无条件签证,且不受任何配额的限制。
加拿大制定联邦投资移民计划的目的是希望吸引具备一定投资能力和商业经验之人士来促进加拿大经济、艺术及文化体育的发展,活跃加拿大本国经济。富有商业或管理经验,有能力在加拿大投资或建立生意的人士可以通过商业移民方式申请移民加加拿大。
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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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资移民的优越性
1.一步到位,全家移民。
2.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投资移民的义务仅限于其作出的投资,在加拿大落地后,投资移民有权选择是否在加拿大开展生意。
3.申请人无学历和英语、法语能力的要求。
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
3、申请人凭自己的努力,以合法经营的途径积累个人私有财产(企业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包括动产与不动产、股票以及私人的房地产、银行存款等减去公司与个人债务)达到160万加元以上(约合人民币560万元),而不是靠别人馈赠或继承。
主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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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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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投资移民自2006年09月01日起实行简化的申请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简化的申请表,获得档案号排队等待审理;
第二步,使馆在准备审理时提前约四个月通知申请人递交全套申请表格及材料。
1、评估申请人的移民资格;
4、在排队等待期间为申请人准备好部分申请材料;
6、收到移民局免面试或面试通知书;
9、收到移民纸;
重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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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案事件
关于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申请人因积案问题状告移民部一事于当地时间17日开庭。在庭审中,法官听取了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申请人律师以及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律师的陈词,而审判结果则会在下月宣判。据移民律师李希透露,此次联邦投资移民申请人希望在限期内审理并且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最终“鹿死谁手”还得看法院的最终判决。
据了解,由于联邦移民部此前将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项目的金额增长至80万元,且优先审理投资金额较高的新申请,因此才导致了之前金额较低的旧案出现了积案的现象。为此,许多联邦投资移民的申请人纷纷委托律师状告移民部,并且要求限期内进行审理和赔偿。
在庭审现场,有80名申请人联手状告联邦移民部,而他们共同的代理律师李希则对法院表达了自己的陈述。庭审中,移民部律师引用了施耐德法官在维兹里一案的判例,并且强调移民部长在分配依亲案件审理时间上有自主权,此外他认为移民部现在的“一件新案配合两件旧案的比例”来处理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案件并无不当。
在移民部律师陈述完毕后,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李希对此表示了反驳,他认为施耐德法官的裁定是针对所有新申请案,其案件本身与本案并无太大关系,因为本案是因政策变动所导致的申请案积压。
庭审结束后李希表示,此次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申请人状告移民部一案可以说是胜负难料,而他则会在下周一之前递交问题供法官认证,此举是为了将来有可能的上诉在做准备。此外他还指出,除了已经列为原告的80个联邦投资移民申请人之外,还有37名申请人也已经加入诉讼,这样一来原告将会达到惊人的117人。
富豪事件
2014年5月,1335名在中国香港特区提交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申请的申请人委托多伦多移民律师蒂姆·莱希代理,向加拿大联邦法院起诉加联邦移民当局,原因是早些时候加拿大将所有经济类移民申请旧案“归零”,导致这些申请人无法成功移民加拿大。
尽管这些申请人申请地点为香港,但他们几乎都是来自中国内地的富翁。
政策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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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条件简单,申请人拥有至少160万加元净资产(约合人民币1000万元左右)及在加国投资80万加元即符基本条件,是迄今为止最受中国富人欢迎的移民计划,但也因被认为是允许外国人通过投资而不是贡献长期利益的方式获得国籍而广受加拿大国内批评,甚至有加籍移民律师认为这项移民计划的申请标准被严重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