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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鎖定
猶太律法派的假師傅來到加拉太,叫外邦人要受割禮,並遵守摩西的律法才可以得救(徒十五l-5)。許多人接受這種教訓,保羅一聽見這事,就立即寫這封信加以駁斥,並闡明福音真義,時為主後49年於安提阿,但也有人認為本書著於主後57年在馬其頓。
中文名
加拉太書
所屬流派
基督教
主題思想
宗教、法律
作    者
保羅

加拉太書書卷背景

加拉太是羅馬的一省,位於小亞細亞的中部,居民多為高盧族,也有猶太人及其他種族的人。加拉太南部有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底等城,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時(主後45-48年)曾到過這些地方傳道,多人接受福音,以後成立了教會(徒十三~十四)。加拉太人重感情、衝動善變,保羅在那裏時,他們很熱心地接待他(加四13-15)。
在保羅第二次旅行至加拉太南部之後,與第三次旅行至希利尼之前,這其間有熱心於摩西律法,自稱是基督徒的猶太主義者(Judaizers)來到小亞細亞各教會,從三方面攻擊保羅的教訓:
(一)他們詆譭保羅,質疑他的使徒職分。
(二)他們認為外邦人須受割禮,使自己猶太化之後,方能得救。
(三)他們反對保羅只講恩典不講律法,他們強調在恩典之外也須注重行為,鼓吹基督徒遵守猶太的禮儀和規條。
這些教會對真道的認識淺薄,竟採納猶太主義者的説法,以為須奉行割禮,遵守摩西一切的律法,方有得救之望。
保羅第三次旅行至希利尼時,有人把猶太主義者怎樣巧施煽惑,加拉太眾教會信徒怎樣猶疑不定的消息告訴他。保羅乃作書引導並勸勉他們,使之棄謬歸真。

加拉太書書卷簡介

加拉太書主題

基督頂替律法,與宗教、傳統相對。

加拉太書中心思想

加拉太書的主題,就是要拯救受打岔的信徒脱離邪惡的宗教世代。保羅寫加拉太書的負擔,以及我們今天的需要,乃是要把我們帶進一種光景裏,使我們滿了對神兒子的啓示,並且因着基督在我們裏面活着,成形在我們裏面,我們也不斷享受基督作那包羅萬有的靈,如此我們便成為新造。這書便是《加拉太書》。

加拉太書主旨

本書為駁斥律法派的錯謬,申明福音真理,特別是因信稱義的要道。這位外邦使徒保羅,不畏權威,不顧情面地堅決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為後世教會解決了律法與福音之爭,為基督教信仰打下穩固的基礎。對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使後來的教會能保持純正信仰,得享基督裏的自由。不過保羅對濫用自由提出警告,他説不可將神的恩典當作放縱肉體情慾的機會(加五13)。
本書的中心信息是基督和他的十字架,以及聖靈的工作。這是福音和救恩的基礎,也是生長和建造的依據,凡離開此原則的都是異端和錯誤。因此本書也提出幾項強烈的對比,藉此更能講明真理:
1.恩典與律法
2.信心與行為
3.靈與肉體
4.十架與世界
最重要的是,兩個相對的東西是不可妥協、不可摻雜、不可容讓、不可滲透的。屬神的和屬世的、屬靈的和屬肉體的、真理和錯謬的、暫時的和長存的,都必須完全加以分別、分開、脱離、釘死。福音、真理、福分、追求、生命、工作以及一切屬靈的事都是在基督和聖靈裏,其餘的都是虛空、暫時、錯誤,都要廢掉。

加拉太書書作者

使徒保羅(加一1;五2;六11)。
根據《聖經》的記載,保羅原名掃羅(徒十三9),系以色列人,屬便雅憫支派(羅十一1);按血統而言,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在名師迦瑪列門下,按嚴緊的猶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後來成為猶太教中最嚴謹的法利賽人(徒廿六5),為祖宗的律法大發熱心,逼迫教會(腓三6);然而這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時候所作的(提前一13)。有一天,當他要去大馬色捉拿信主的人們時,蒙主耶穌在路上向他顯現(徒九1~5)。從此,他便成了基督徒,並奉召成為使徒(羅一1),主要以外邦人為傳揚福音的對象(加二8)。先後至少寫了十三封新約書信,是基督教真理的主要詮釋者。

加拉太書創作年代

保羅在本書中提到他“頭一次”到過加拉太(加四13~14),意即他寫本書時至少已經到過此地兩次,故當在行傳十六章一至五節所記之事以後。
又由本書與羅馬書的內容看,很可能此兩書是同一個時期所寫,且因羅馬書所言較清楚詳細,應是加拉太書寫於前,羅馬書作於後。而羅馬書約在主後56至57年,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到哥林多之前寫的(羅十五25~28;林前十六1~6;徒十九21;二十2~3)。由此推知,加拉太書也是這個時候或稍早(約在主後46~57年)寫於旅次,確實地點不詳。

加拉太書書卷綱目

壹 引言─神的旨意要把我們從這邪惡宗教的世代救出來 一1~5
貳 使徒福音的啓示 一6~四31
一 神的兒子與人的宗教相對 一6~二10
二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21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2 律法是承受應許者的監護人 三15~29
3 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四1~7
4 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應許者的裏面 四8~20
5 按靈生的兒女,與按肉體生者相對 四21~31
叁 神兒女的行事為人 五1~六17
一 不要在律法下受奴役的軛挾制 五1
二 不要與基督隔絕 五2~12
三 不可放縱肉體,倒要憑愛服事 五13~15
四 憑着靈,不憑着肉體而行 五16~26
五 用温柔的靈挽回墮落者 六1
六 完全滿足基督的律法 六2~6
七 不要為着肉體,乃要為着那靈撒種 六7~10
八 向宗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以活出新造 六11~16
九 帶着耶穌的烙印 六17
肆 結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我們的靈同在 六18

加拉太書書卷特點

(一)沒有稱讚的話。保羅寫的其它書信,多先稱讚受信者的長處。
(二)沒有感謝的話。保羅慣於為受信者向神獻上感謝,連道德敗壞的哥林多教會,保羅也為他們感謝神(林前一4)。由此可見,信仰的破產比道德的敗壞更為可怕。
(三)言詞激烈尖鋭。書中措詞非常直率,毫不留情的指斥,甚至咒詛傳異端者,恨不得他們把自己割絕了(加一8~9;五12)。
(四)親手寫的大字(加六11)。
(五)本書是對付律法主義者的利器。

加拉太書書卷影響

加拉太書受者

加拉太的各教會(加一2)。
加拉太為古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土耳其的一部分),分南加拉太和北加拉太;保羅於第一次出外旅行傳道,曾在南加拉太,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呂高尼的路司得和特庇等地,宣傳福音並設立教會(徒十三13~十四28)。他第二次旅行時,也到了在加拉太省的眾教會,鼓勵並堅固所有的信徒(徒十六1~5)。至於保羅是否去過北加拉太,聖經沒有明文記載。

加拉太書與他書的關係

(一)本書與《羅馬書》:同是講論救恩的書信,一正一副,正如講論基督與教會的《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一樣。這兩本書都提到因信稱義的道理,內容相近,但《加拉太書》比較簡單,而《羅馬書》則較豐富。《加拉太書》是在制止已有的流毒,而《羅馬書》是在防止未來的流毒。這兩本書是基督教教義的基礎,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本書與《希伯來書》:這兩本書有很多相同之處:
1.目的相同:本書的目的是免得他們從恩典中墜落(加五4),《希伯來書》的目的是免得他們失了神的恩典(來十二15)。
2.對象相同:本書是寫給受猶太教迷惑的教會,《希伯來書》是寫給沒有完全脱離猶太教或要歸向猶太教的教會。
3.引經相同:“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來十38)。
4.題目相同:兩書都論律法和恩典;不過本書因受信者為外邦信徒,故先講恩典後講律法;《希伯來書》的受信者為猶太信徒,故先講律法後講恩典。
5.內容相同:這兩本書都提到“耶路撒冷”(加四25;來十二22)、“應許”(加三18;來六13)、“天使”(加一8;來一14)。兩本書也都論到“約”的問題(加三章;來八章);都讓人記念神的僕人(加六6;來十三7);都論到受書者受許多的苦(加三4;來十32~39);都勉勵對方不要放縱私慾,要追求聖潔,弟兄們務要彼此相愛(加五16~24;來十二14~17,十三1);問安的話也相同。
6.所論異端亦相同:本書論別的福音,《希伯來書》論異樣的教訓;本書論異端將主的福音更改了(加一17),《希伯來書》論福音比舊約的律法更美(來九11);本書論不要從恩典中墜落,《希伯來書》論離棄主贖罪就沒有了;本書論福音真理的自由不受猶太教束縛與轄制,《希伯來書》論新約的優點;本書論因無知而受迷惑,《希伯來書》論不長進的信徒是嬰孩。兩本書都稱猶太教為小學(加四3;來五12)。

加拉太書內容大綱

(一)保羅辯護
為他的使徒職分和傳恩典福音的權柄辯護:
1.保羅的使徒職位不是從人,乃是從神來的(加一1~5)
2.有人傳別的福音,和保羅所傳的福音不同(加一6~10)
3.保羅所傳的福音是出於神的啓示,不是從人領受的(加一11~24)
4.保羅所傳的福音曾經得到眾使徒的印證(加二1~10)
5.保羅為所傳福音的真理忠心站住(加二11~21)
(二)保羅重申恩典福音的內容
證實恩典是唯一得救的途徑:
1.以加拉太人得救的經歷,證實福音是因信稱義(加三1~5)
2.以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事實,證實這福音是出於神的(加三6~14)
3.以神應許之約是在律法以先,證實人蒙恩不是因行律法(加三15~22)
4.以當時孩童不能承受產業的慣例,證實律法只不過是福音的先聲(加三23~四11)
5.以加拉太人得救時的情形,證實他們因信得着基督(加四12~20)
6.以撒拉夏甲預表兩約,證實恩典之約的信徒是憑應許生的(加四21~31)
(三)保羅指出恩典福音所產生的結果
使人脱離律法的挾制,在恩典中過自由的生活:
1.在基督耶穌裏,受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加五1~15)
2.信徒是靠聖靈行事,不是靠肉體行事,所以不在律法以下(加五16~26)
3.惟順從聖靈向人行善,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1~10)
4.要作新造的人,只誇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1~18)

加拉太書分段

目錄
(一)引言(加一l-5)
(二)福音的嚴正(加一6~二21)
1.不可更改(加一6-10
2.來自啓示(加一ll-24)
3. 不能容讓(加二1-10)
4.當面抵擋(加二ll-21)
(三)福音的內容(加三l~四31)
1.因信稱義(加三l-14)
2.承受應許(加三15-29)
3.作神後嗣(加四l-20)
4.屬天基業(加四21-31)
(四)福音的效果(加五l~六17)
1.愛心行事(加五l-15)
2.結出靈果(加五16-26)
3.互擔重擔(加六l-10)
4.作新造人(加六11-17)
(五)祝福(加六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