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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商品

鎖定
加工商品是商業企業為了擴大貨源,增加花色品種,滿足市場供應或為積極處理呆滯殘次商品,在正常進貨渠道以外,將某些商品或原材料撥出進行加工或改制,使其變為另一種新的商品或改進原有商品的功能。在這些加工、改制品處於未完工狀態或雖已完工但尚未辦妥收回手續時,叫做加工中商品。加工商品有自行加工和委託加工兩種方式。 [1] 
中文名
加工商品
定    義
是商業企業為了擴大貨源,增加花色品種,滿足市場供應或為積極處理呆滯殘次商品,在正常進貨渠道以外,將某些商品或原材料撥出進行加工或改制,使其變為另一種新的商品或改進原有商品的功能
自行加工是指由商業企業所屬不獨立核算的加工廠進行的加工; 委託加工是委託外單位加工。在核算方法上,對所撥付的原材料、加工費以及加工產品税金,可通過“在產品”帳户核算,也可以在“庫存商品”帳户下設“委託加工商品”專户反映。發生時,增(借)記上述帳户,收回時,減(貸)記該帳户。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