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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牌

鎖定
功牌是封建時代賞給有功者的獎牌。清朝用以賞給八旗軍功人員。功牌有紙質的,類似執照;也有銀質的,類似徽章。
中文名
功牌
館藏地點
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襄王路1號
所屬年代

功牌勳章歷史

功牌制度開始於明朝英宗正統年間,也就是15世紀中期。清代從後金女真與明朝作戰時期,就開始模仿明代的功牌制度來獎勵軍功。 [1] 

功牌勳章分類

功牌 功牌
最早出現的明代功牌,是銀質的,分為三等,最高級的是“奇功”,第二等是“頭功”,第三等叫做“協力”。
清朝功牌的質地也不再是明朝那種銀質的,改成了木質的,還有紙質的,只有少量才是金屬材質的。 [1] 
申報程序
八旗官兵有軍功則議敍。掌八旗議敍的機關為兵部,凡議敍軍功,行間將帥著有勞績有特旨優敍的。由兵部複議奏請隨時酌定。一般兵丁和將領則由統兵將帥根據官兵勤勞情形,分別等第造冊報與兵部,兵部核其實,給予功牌。若有應授爵者,諮送吏部授爵。按其功牌等第授職應註冊者,由兵部註冊。其不及功加者給予紀錄,紀錄註冊也由兵部負責。
功牌的申報時間,順治九年定為軍功凱旋之日,如果在已定等級之後,或稱前功遺忘,再行請給;或稱前次未經請給,欲俟後得功牌並請,或稱因事耽誤者,均不準行。若果在請功之先,實系因公差遣,許統兵大臣及該管官開明緣由,送部註冊,俟竣日請功。 [2] 
制式
功牌之制式,清初就確定,以紫綾為面,有潔白厚紙裱襯一層為裏,四邊雕印螭紋,內註明功績等次,凡填功績及年月處即用兵部砂印鈐記,並編次號數,覆對給發。功牌共分為五等,一等功牌長六尺六寸五分;二等功牌長三尺三寸五分;三等功牌長三尺五分;四等功牌長二尺八寸五分;五等功牌長二尺六寸五分。其寬均為五寸五分。到了乾隆二十四年,鑑於以前功牌式樣太長,不便攜帶、保存,奏準了改定功牌式樣,比原來功牌長度大為縮短,其寬度不變。如一等功牌長二尺八寸;二等者長二尺四寸;三等者二尺二寸;四等者長二尺;五等者長一尺八寸。此外,破陣、攻城、奪舟、招降四項專條議敍而給予八旗官兵功牌者,一律於牌上註明某功字樣,並將積兩功牌或若干功牌即準授職之處皆註明定製,不與其他五等軍功功牌一律計算。 [2] 
參考資料
  • 1.    趙子櫟. 功牌:勳章的古代前身[J]. 新天地, 2018, (7):30-31.
  • 2.    萬朝林. 清代的軍功議敍獎賞制度研究[J]. 塔里木大學學報, 2019, 第31卷(1):1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