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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大學法學院

鎖定
劍橋大學法學院,歷史可以追溯至1209年的劍橋大學很晚才成立了法學院。1504年該大學開設了欽定民法講座,1800年又開設了講授英國法的唐寧講座,但直到1858年設立了法律榮譽學位考試才算真正有了法學院。
中文名
劍橋大學法學院
創辦時間
1858年
主管部門
劍橋大學
許多著名學者曾任教於劍橋大學法學院。欽定講座曾由梅因、克拉克、巴克蘭執掌。梅特蘭、肯尼、伊沃·詹寧斯曾執教於唐寧講座。威威爾國際法講座於1867年設立。任教者包括梅因、威斯雷克、奧本海、皮耳士·黑金斯、麥克耐爾等。1927年設立以講授英國法為主的羅斯·鮑爾講座曾聘温菲爾德和格蘭威爾·威廉斯主持。比較法講座曾由哥特里奇和漢森主持。犯罪學講座(1959年設)曾由拉茲諾維茲主持。 [1] 
參考資料
  • 1.    羅肇鴻、王懷寧主編.《資本主義大辭典》: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第7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