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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雪松
(四川省普格縣蕎窩鎮黨委原副書記、紀委書記)
鎖定
劉雪松,曾任四川省普格縣蕎窩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四川省普格縣蕎窩鎮黨委原副書記、紀委書記劉雪松因該鎮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問責。2018年3月27日,普格縣蕎窩鎮黨委原書記李宗強、計生專幹勒爾沙曲等12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涼山州委、州政府十項規定及實施細則,上班時間接受管理服務煙農宰殺豬羊宴請,並聚眾飲酒,造成不良社會影響。4月,李宗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黨內職務;其他相關人員也受到相應處理;劉雪松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談話誡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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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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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川通報7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18-06-21[引用日期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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