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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金水

(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原主任)

鎖定
劉金水,男,漢族,1949年1月出生,河北保定人,1969年8月參加工作,197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曾任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2019年1月27日,劉金水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查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中文名
劉金水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河北保定
出生日期
1949年1月

劉金水人物履歷

1969年08月至1972年04月,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三師二十三團排長、副連長、連長;
1972年04月至1988年04月,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烏拉山化肥廠合成車間副主任、主任兼書記、副廠長、廠長兼書記;
1988年04月至1993年03月,內蒙古化肥廠籌建處主任;
1993年03月至1997年05月,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7年05月至2010年04月,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正廳級),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
2010年04月退休。 [2] 

劉金水人物事件

劉金水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11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劉金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劉金水開除黨籍

2019年1月27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劉金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金水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工作紀律,違規進行股權置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集體財產,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違規處理公務,致使集體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務,涉嫌受賄犯罪。
劉金水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利益燻心,將黨和國家賦予的權利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非法將集體財產據為己有,羣眾反映強烈,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劉金水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查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