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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越

(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四級高級警長)

鎖定
劉越,男,漢族,中共黨員,1971年3月出生,河北秦皇島人,1992年5月參加工作,鄭州大學現代遠程教育法學,大學學歷。
現任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四級高級警長。 [2] 
中文名
劉越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北秦皇島
出生日期
1971年3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劉越人物履歷

1992.05—1997.03 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刑偵科偵察員
1997.03—2000.07 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刑警大隊中隊長
2000.07—2002.07 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2002.07—2003.01 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副科級)
2003.01—2004.10 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經濟犯罪偵察大隊大隊長(副科級)
2004.10—2010.05 秦皇島市公安局路南派出所所長(副科級)
2010.05—2010.06 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副局長(正科級)
2010.06—2016.11 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6.11—2018.09 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8.09—2019.12 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一級警長
2019.12—2020.12 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四級高級警長
2020.12—2021.10 秦皇島市公安局北戴河新區分局政委、四級高級警長
2021.10— 昌黎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四級高級警長 [2] 

劉越工作分工

負責公安、司法、退役軍人事務、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主持縣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司法局。
協助吳學軍同志分管消防安全工作。
聯繫縣人武部、駐昌各部隊。 [3] 

劉越職務任免

2021年10月29日,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決定任命:劉越同志為昌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