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義詞
漢平帝一般指劉衎(西漢第十四位皇帝)
- 出生地
- 中山國盧奴縣(今河北定州)
- 出生日期
- 前9年
- 逝世日期
- 6年2月3日
- 諡 號
- 孝平皇帝
- 在位時間
- 前1年—公元5年
- 年 號
- 元始(公元1年)
劉衎生平經歷
編輯劉衎早年經歷
劉衎繼位為帝
漢平帝繼位時,年僅九歲,太皇太后王政君垂簾聽政,大司馬王莽操持國政,百官聚於朝廷東廳以聽取王莽的指示。下詔説:“朝廷每發佈赦免令,是打算與天下重新開始,真心地希望百姓能洗心革面,以保全其品格與性命的。以往有關官員在量刑時多把赦令前所犯的過失重提,累增犯法者的罪過,甚至株陷無辜之人。違背了朝廷發佈赦令是為了重信慎刑與希望有罪過的人滌心自新的原意。對於舉薦的人才,也因為他在歷史上曾犯過某種過錯,以為不可信任,就廢置而不舉薦。這就完全背離了孔子説的‘赦小過,舉賢才’的原則。對於雖有經濟及品行方面的錯誤但無人告發而被舉薦的人,一律不必查究。以便鼓勵人才集中精力去追求進步,不因小的疵點而妨礙一個難得的人才。從現在起,有關機構的官員不必陳奏赦前所犯的過失。有不遵此詔書的為有虧皇恩,以違背帝詔論處。特明著此令,佈告天下,使明知其事。”
[6]
劉衎少年去世
元始三年(3年)春,決定立王莽之女為皇后,行納采禮。當時,漢平帝的母親衞姬被王莽禁止來長安,衞姬思念兒子,日夜哭泣,王莽之子王宇希望王莽歸政於平帝母家衞氏,屢次讓衞姬上書罵丁、傅兩家,希望能到長安,但王莽只增加她的食邑,不讓她來長安。不久發生呂寬之獄,衞氏受到牽連,被王莽滅門,衞後也被廢為家人,一年多以後去世。
[40-41]
元始五年十二月丙午(實際上十二月沒有丙午日,荀悦《漢紀》載丙子日即十六日
[49]
),劉衎在未央宮去世
[8]
,死因存在爭議(參見“死因爭議”目錄),時年十四歲,諡號孝平皇帝,葬於康陵
[9]
(今陝西咸陽西25裏處),王莽稱帝后追加廟號為元宗,劉秀又將廟號削除。
[10]
劉衎為政舉措
編輯劉衎政治
元始元年(1年)正月,詔令各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等無子而有孫或養兄弟之子為嗣的,都可以為爵位繼承人。公、列侯嗣子有罪,犯剃光頭以上罪的先要請示朝廷。名列劉氏皇譜而因犯罪被開除族籍的,恢復其族籍。
[11]
劉衎經濟
元始二年(2年),各郡國發生大旱災、蝗災,其中青州最為嚴重,百姓到處逃荒。安漢公王莽、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幫助百姓解決困難而捐獻房屋與土地的有二百三十人,按照人口分配給貧民。並派遣使者負責滅蝗,百姓將捕殺的蝗蟲送交官府,用石斗量蝗後按數付錢,天下的百姓的家資不滿二萬,以及受災的郡縣家資不滿十萬的,都免交租税。災民中的病人,安置在捐獻的邸舍房屋中,進行醫治。給死者一家死六人以上的葬錢五千,死四人以上的三千,死二人以上的二千。撤銷安定的呼池苑,改為安民縣,建起官署與住房,招募貧民遷居於此,由縣官發給口糧。貧民遷移到居住處後,由公家分配給房屋土地與用具,並借給犁、牛、種、口糧。又在長安城中,修住宅二百區,以供貧民居住。
[14]
劉衎文化
- 封賜聖賢之後
- 覽觀風俗
- 徵召精通經術之人
劉衎民族
- 對匈奴
漢平帝在位時,發生了匈奴接納西域都護府轄下的車師后王姑句、去胡來王唐兜的事件,漢朝派使者向中郎將韓隆、王昌、副校尉甄阜、侍中謁者帛敞、長水校尉王歙去匈奴索回,並召集西域諸國王,將二人斬首。隨後與匈奴約定匈奴不得接納四類人(中國人亡入匈奴者、烏孫亡降匈奴者、西域諸國佩中國印綬降匈奴者、烏桓降匈奴者)。其後,匈奴單于又按王莽的要求,將名字由“囊知牙斯”改為單名“知”。
[43]
- 對西羌
- 對烏孫
劉衎外交
劉衎歷史評價
編輯- 班固:①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休徵嘉應,頌聲並作。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20] ②孝平不造。新都作宰。不周不伊。喪我四海。 [21]
- 劉淵:而元成多僻,哀平短祚,賊臣王莽,滔天篡逆。 [22]
劉衎陵墓遺址
編輯漢平帝死後葬於“康陵”。康陵位於今陝西省咸陽市城北7.5公里處渭城區周陵鄉大寨村,是陝西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康陵東西橫距216米,南北縱距209.7米,高30.6米。漢平帝皇后葬於康陵東南500米處。
[23]
劉衎家族成員
編輯劉衎祖父母
劉衎父母
劉衎姐妹
劉衎妻子
劉衎死因爭議
編輯《漢書·平帝紀》只記載了漢平帝去世的地點和時間,並未記載平帝是被毒死的。
[8]
其所收錄的太皇太后的詔令則描述平帝的病情等説:“皇帝仁惠,顧念哀憐。每次發病,氣往上湧,不能言語,所以來不及有遺詔。”
[26]
而《漢書·王莽傳》又明文記載平帝是病死的,並且王莽在平帝生病的時候曾效仿周公那樣書寫策文,表示願意代替平帝去死。
[27]
後來,王莽稱帝的企圖逐漸暴露,翟義擁立劉信為天子起兵反抗,並向各地發檄文,宣稱漢平帝是被毒死的,使各地有所動搖;
[28-29]
王莽篡位後,這種説法又被反抗者提出來,王莽為此於地皇四年(公元23年)向羣臣展示平帝生病時自己的策文。
[30-31]
不過反莽勢力所説的“王莽毒死平帝”的具體方式,並沒有被班固在該傳中記載下來。
顏師古在為《漢書·平帝紀》所作的注收錄了漢代人的註釋所提供的平帝被毒殺的經過:漢平帝逐漸長大,因為母親衞姬的緣故,對王莽產生不滿;王莽知道自己與漢帝的關係惡化,於是趁臘日向漢平帝進獻椒酒時,在椒酒中下毒,致使漢平帝中毒害病而死。
[32-33]
《資治通鑑》也採信了王莽在椒酒中下毒殺害平帝的説法。
[34]
對於這個問題,後世看法不一。盧弼認為:《漢書》中記載平帝葬於康陵,卻未記載具體的下葬時間,正是因為平帝之死異乎尋常;依春秋筆法史官不忍直書君主被謀殺,故在記述時稍微改變體例。
[35]
而《劍橋中國秦漢史》則認為,沒有證據能證實或否定王莽弒君這個指控。但該書還列舉了平帝剛與王莽女兒成婚不久、年齡尚幼、王莽當時不一定有篡漢之心以及弒君的風險等旁證,依據這些旁證,傾向於認為王莽是無辜的。
[36]
劉衎史籍記載
編輯-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 [33]
劉衎影視形象
編輯- 參考資料
-
- 1.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孝平皇帝,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母曰衞姬。
- 2.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眾心。其上印、綬,罷。”賢即日自殺。新都侯王葬為大司馬,領尚書事。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使持節迎中山王。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為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 3.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秋八月庚戌,中山王興薨。
- 4.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年三歲嗣立為王。
- 5.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第十一》:六月戊午,帝崩於未央宮。
- 6.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莽。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舉賢材之義。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勿案驗。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 7.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羣臣奏言大司馬莽功德比周公,賜號安漢公,及太師孔光等皆益封。語在《莽傳》。賜天下民爵一級,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滿秩如真。
- 8.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冬十二月丙午,帝崩於未央宮。
- 9.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皇帝年十有四歲………葬康陵。
- 10. 《資治通鑑·卷三十六》:奏尊孝成廟曰統宗;孝平廟曰元宗。
- 11.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亡子而有孫若子同產子者,皆得以為嗣。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請。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
- 12.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閭師,秩六百石。
- 13.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 14.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姓睏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鬥受錢。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税。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賜死者一家六屍以上葬錢五千,四屍以上三千,二屍以上二千。罷安定呼池苑,以為安民縣,起官寺市裏,募徙貧民,縣次給食。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犁、牛、種、食。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 15.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
- 16.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更………十二州名。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
- 17.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奉其祀。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 18.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 19.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徵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歷算、鐘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至者數千人。
- 20. 《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1-28]
- 21. 《漢書 卷一百下 敍傳第七十下》 .國學導航
- 22. 《晉書·卷一百一·載記第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4-10]
- 23. 漢平帝之康陵 .北方網[引用日期2013-04-04]
- 24.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賜帝三妹,謁臣號修義君,哉皮為承禮君,鬲子為尊德君,食邑各二千户。
- 25.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孝平王皇后,安漢公太傅大司馬莽女也。
- 26. 《漢書·卷十二·平地機第十二》:大赦天下。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皇帝年十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奏可。葬康陵。詔曰:“皇帝仁惠,無不顧哀,每疾一發,氣輒上逆,害於言語,故不及有遺詔。其出媵妾,皆歸家得嫁,如孝文時故事。”
- 27. 《漢書·卷九十九·王莽傳(上)》:平帝疾,莽作策,請命於泰畤,戴璧秉圭,願以身代。藏策金滕,置於前殿,敕諸公勿敢言。十二月,平帝崩,大赦天下。莽徵明禮者宗伯鳳等與定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喪三年。奏尊孝成廟曰統宗,孝平廟曰元宗。
- 28. 《漢書·卷九十九·王莽傳(上)》:九月,東郡太守翟義都試,勒車騎,因發奔命,立嚴鄉侯劉信為天子,移檄郡國,言“莽毒殺平帝,攝天子位,欲絕漢室,今共行天罰誅莽”。郡國疑惑,眾十餘萬。
- 29. 漢書·卷九十九·王莽傳(上)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8-09-04]
- 30. 《漢書·卷九十九·王莽傳(下)》:又聞漢兵言,莽鴆殺孝平帝。莽乃會公卿以下於王路堂,開所為平帝請命金滕之策,泣以視羣臣。
- 31. 漢書·卷九十九·王莽傳(下)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8-09-04]
- 32. 顏師古《漢書注·平帝紀》:師古曰:「漢注云帝春秋益壯,以母衞大後故怨不悦。莽自知益疏,篡殺之謀由是生,因到(獵)〔臘〕日上椒酒,置藥酒中。故翟義移書雲『莽鴆弒孝平皇帝』。」
- 33. 漢書·漢書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9-04]
- 34. 《資治通鑑·卷三十六》:冬,十二月,莽因臘日上椒酒,置毒酒中;帝有疾。
- 35. 《三國志集解·三少帝紀》:此《春秋》書法之有例可援者。《漢書》帝紀書“高帝崩於長樂宮”,“武帝崩於五柞宮”,惠、文、景、昭、宣、元、成、哀、平各帝皆書“崩於未央宮”,平帝為王莽所鳩,故葬不書日,以示變例。
- 36. 劍橋中國秦漢史·王莽的崛起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9-04]
- 37. 資治通鑑·卷第三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8-09-05]
- 38. 資治通鑑·卷第三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8-09-05]
- 39. 《漢書 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元始)二年……詔曰:“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 40. 《漢書 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詔有司為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衞氏有謀。宇下獄死,誅衞氏。
- 41. 《漢書 卷九十七下 外戚傳第六十七下》:平帝年二歲,孝王薨,代為王。哀帝崩,無嗣。太皇太后與新都侯莽迎中山王立為帝。莽欲顓國權,懲丁、傅行事,以帝為成帝后,母衞姬及外家不當得至京師。……莽長子宇非莽隔絕衞氏,恐久後受禍,即私與衞寶通書記,教衞後上書謝恩,因陳丁、傅舊惡,幾得至京師。……衞後日夜啼泣,思見帝,而但益户邑。宇復教令上書求至京師。會事發覺,莽殺宇,盡誅衞氏支屬。衞寶女為中山王后,免後,徙合浦。唯衞後在,王莽篡國,廢為家人,後歲餘卒,葬孝王旁。
- 42. 《漢書 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四年……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夏,皇后見於高廟。加安漢公號曰“宰衡”。
- 43. 《漢書 卷九十四下 匈奴傳第六十四下》:會西域車師后王姑句、去胡來王唐兜皆怨恨都護校尉,將妻子人民亡降匈奴,語在《西域傳》。單于受置左谷蠡地,遣使上書言狀曰:“臣謹已受。”詔遣中郎將韓隆、王昌、副校尉甄阜、侍中謁者帛敞、長水校尉王歙使匈奴,告單于曰:“西域內屬,不當得受,今遣之。”單于曰:“孝宣、孝元皇帝哀憐,為作約束,自長城以南天子有之,長城以北單于有之。有犯塞,輒以狀聞;有降者,不得受。臣知父呼韓邪單于蒙無量之恩,死遺言曰:‘有從中國來降者,勿受,輒送至塞,以報天子厚恩。’此外國也,得受之。”使者曰:“匈奴骨肉相攻,國幾絕,蒙中國大恩,危亡復續,妻子完安,累世相繼,宜有以報厚恩。”單于叩頭謝罪,執二虜還付使者。詔使中郎將王萌待西域惡都奴界上逆受。單于遣使送到國,因請其罪。使者以聞,有詔不聽,會西域諸國王斬以示之。乃造設四條:中國人亡入匈奴者,烏孫亡降匈奴者,西域諸國佩中國印綬降匈奴者,烏桓降匈奴者,皆不得受。遣中郎將王駿、王昌、副校尉甄阜、王尋使匈奴,班四條與單于,雜函封,付單于,令奉行,因收故宣帝所為約束封函還。時,莽奏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因使使者以風單于,宜上書慕化,為一名,漢必加厚賞。單于從之,上書言:“幸得備藩臣,竅樂太平聖制,臣故名囊知牙斯,今謹更名曰知。”莽大説,白太后,遣使者答諭,厚賞賜焉。
- 44. 《漢書 卷九十九上 王莽傳第六十九上》:莽既致太平,北化匈奴,東致海外,南懷黃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將平憲等多持金幣誘塞外羌,使獻地,願內屬。憲等奏言:“羌豪良願等種,人口可萬二千人,願為內臣,獻鮮水海、允谷鹽池,平地美草皆予漢民,自居險阻處為藩蔽。問良願降意,對曰:‘太皇太后聖明,安漢公至仁,天下太平,五穀成熟,或禾長丈餘,或一粟三米,或不種自生,或繭不蠶自成,甘露從天下,醴泉自地出,鳳皇來儀,神爵降集。從四歲以來,羌人無所疾苦,故思樂內屬。’宜以時處業,置屬國領護。”事下莽,莽復奏曰:“太后秉統數年,恩澤洋溢,和氣四塞,絕域殊俗,靡不慕義。越裳氏重譯獻白雉,黃支自三萬裏貢生犀,東夷王度大海奉國珍,匈奴單于順製作,去二名,今西域良願等復舉地為臣妾,昔唐堯橫被四表,亦亡以加之。今謹案已有東海、南海、北海郡,未有西海郡,請受良願等所獻地為西海郡。臣又聞聖王序天文,定地理,因山川民俗以制州界。漢家地廣二帝、三王,凡十三州,州名及界多不應經。《堯典》十有二州,後定為九州。漢家廓地遼遠,州牧行部,遠者三萬餘里,不可為九。謹以經義正十二州名分界,以應正始。”奏可。又增法五十條,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萬數,民始怨矣。
- 45. 《漢書 卷九十六下西域傳第六十六下》:至元始中,卑爰疐殺烏日領以自效,漢封為歸義侯。兩昆彌皆弱,卑爰疐侵陵,都護孫建襲殺之。
- 46. 《資治通鑑 卷三十五 漢紀二十七》:春,正月,王莽風益州,令塞外蠻夷自稱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春,黃支國獻犀牛。黃支在南海中,去京師三萬裏。王莽欲耀威德,故厚遺其王,令遣使貢獻。
- 47. 《資治通鑑 卷三十六 漢紀二十八》:五月,策命安漢公莽以九錫,莽稽首再拜,受綠韍,袞冕、衣裳、瑒琫、瑒珌,句履,鸞路、乘馬,龍旂九旒,皮弁、素積,戎路、乘馬,彤弓矢、盧弓矢,左建朱鉞,右建金戚,甲、胄一具,秬鬯二卣,圭瓚二,九命青玉珪二,朱户,納陛,署宗官、祝官、卜官、史官,虎賁三百人。
- 48. 《漢書 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安漢公奏立明堂、辟雍。……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台、周公作洛同符。
- 49. 前漢紀(東漢)荀悦-前漢孝平皇帝紀卷第三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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