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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蔭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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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蔭樞(1637~1723年),字喬南,一字相鬥。陝西韓城縣人。康熙十五年(1676)考中進士,授河南蘭陽(治今河南蘭考縣)縣令。
他在任勤慎治理,甚有政績,被提升為吏科給事中。三十六年,康熙皇帝曾下詔求直言,他又上疏請朝廷嚴肅綱紀,考核各級官吏實績,廣開言路。三十七年,他被調任江西贛南道
四十二年,康熙皇帝西巡至陝西,他前去潼關迎接,被康熙召見問話,復授他任雲南按察使。四十五年,遷廣東布政使。總督稱其清廉勤謹,百姓擁戴。後調任雲南布政使。
他在雲南,看到滇池在秋汛時期,多漲水為害,便上奏朝廷準允,督促百姓疏浚湖漢河灣,在六處河岸修築閘門,使蓄水泄洪均有節制,消除了水患。此地遇旱災,他將庫存的粟米以平價賣給百姓,排解民困。四十七年,被提升為貴州巡撫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新疆準噶爾的策旺阿喇布坦攻哈密,皇帝命調兵赴新疆征討。他上疏請從緩用兵,建議重內治,輕遠略,不可長途調兵勞師。康熙帝不準,他即領兵到達巴里坤(即新疆鎮西縣),復請暫時屯兵哈密,以逸待勞。不久,他稱病返回甘肅,請求辭職。康熙帝仍命他回貴州巡撫任,他又稱病癒。皇帝怒其反覆,命解往京城治罪。刑部定為絞刑,康熙令改為發往喀爾喀耕田。他時年已82歲,經3年勞役,開釋復官。六十一年參加千叟宴。雍正皇帝召見後,準他迴歸故鄉。
不久,卒於家,時年87歲。所著有《周易蓄疑》、《春秋蓄疑》、《梧垣奏議》、《宜夏軒雜著》等。 [3] 
全    名
劉蔭樞
相鬥、喬南 [2] 
秉燭子 [2]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陝西省韓城市 [2] 
出生日期
1637年
逝世日期
1723年
最高官職
貴州巡撫 [2] 

劉蔭樞人物生平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康熙皇帝曾下詔求直言,劉蔭樞上疏請朝廷嚴肅綱紀,考核各級官吏實績,廣開言路。 [2]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他被調任江西贛南道。 贛南地處偏僻,民俗好起訴訟,積案甚多。他到任日夜審理,使積案迅速清結。對查無實據的誣告案,他嚴加懲戒,民間訴訟逐漸減少,使地方秩序趨於安定。以前,這裏的官吏多私自徵收門税,他到任命令一律取消。米市收税的人貪得無厭,百姓負擔日益加重,他命將收得的税錢購置成田地,將地出租,用收回的地租來頂替米市的税錢,不再向買賣者收税,解除了百姓的負擔。在任政聲頗著,被朝廷提升為江西按察使。後因與江西總督不睦,被總督參劾而罷官,迴歸原籍。 [2]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康熙皇帝西巡至陝西,他前去潼關迎接,被康熙召見問話,復授他任雲南按察使。 [2]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遷廣東布政使。總督稱其清廉勤謹,百姓擁戴。後調任雲南布政使。他在雲南,看到滇池在秋汛時期,多漲水為害,便上奏朝廷準允,督促百姓疏浚湖漢河灣,在六處河岸修築閘門,使蓄水泄洪均有節制,消除了水患。此地遇旱災,他將庫存的粟米以平價賣給百姓,排解民困。 [2]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被提升為貴州巡撫。貴州是多民族雜居之地,以前稱難治。他到任,裁減百姓勞役,安定社會秩序,命令杜絕官吏收受禮物和賄賂。此地文化較落後,他便奏請朝廷增加鄉試名額,開設南籠廳學校,發展當地文化事業。實行改土歸流,開驛道二千里,調解少數民族之間衝突。 [2]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新疆準噶爾的策旺阿喇布坦攻哈密,皇帝命調兵赴新疆征討。他上疏請從緩用兵,建議重內治,輕遠略,不可長途調兵勞師。康熙帝不準,他即領兵到達巴里坤(即新疆鎮西縣),復請暫時屯兵哈密,以逸待勞。不久,他稱病返回甘肅,請求辭職。康熙帝仍命他回貴州巡撫任,他又稱病癒。皇帝怒其反覆,命解往京城治罪。刑部定為絞刑,康熙令改為發往喀爾喀(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國境)耕田。他時年已82歲,經3年勞役,開釋復官。 [2]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參加千叟宴。雍正皇帝召見後,準他迴歸故鄉。不久,卒於家,時年87歲。 [2] 

劉蔭樞史籍記載

行取,擢吏科給事中,以憂歸,服闋,除刑科給事中。疏言:“廉吏必節儉。邇來居官競尚侈靡,不特車馬、衣服、飲食、器用,僣制逾等;抑且交結、奔走、餽送、夤緣,棄如泥沙,用如流水。俸不給則貸於人,玷官箴,傷國體。請敕申斥,以厲廉戒貪。”又疏言:“京師放債,六七當十;半年不償,即行轉票,以子為母。數年之間,累萬盈千。是朝廷職官,竟為債主廝養。乞敕嚴立科條,照實貸銀數三分起息。”並下部議行。尋調户科。
三十六年,詔求直言,蔭樞疏請肅紀綱,核名實,開言路,報可。三十七年,外轉江西贛南道。贛俗健訟,蔭樞晝夜平決,懲妄訴者,訟漸稀。將吏私徵門税,蔭樞令革之。米市有牙課,牙人籍以婪索。蔭樞以其錢置田,徵租代課,除民累。署按察使,忤總督阿山,以讞獄前後獄辭互異,劾罷。
四十二年,聖祖西巡,蔭樞迎駕潼關,上識之,召對稱旨,復授雲南按察使。四十五年,遷廣東布政使。總督貝和諾稱其清廉勤慎,士民愛戴,雲南布政使缺員,請以蔭樞調補,上從之。蔭樞督濬昆明湖,築六河岸徬。會夏旱,發粟平糶,禱於五華山,得雨,民大悦。
四十七年,擢貴州巡撫。貴州苗、仲雜處,號難治。蔭樞至,絕餽遺,省徭役,務以安靜為治。疏請廣鄉試解額,設南籠廳學,以振人文。先後請改石阡、丹川、西堡、寧谷、平州、大華諸土司,設流官。開驛道,自雲南坡至蕉溪二千餘裏。又疏言貴州錢糧課税僅十餘萬,鄰省歲協餉二十餘萬,稍愆期,軍士懸額待餉。請豫撥二十萬儲布政使庫。部議持不可,疏三上,詔特允之。其後紅苗叛,餉賴以無絀。烏蒙、威寧兩土司相仇殺,四川巡撫年羹堯遣吏勘問,土酋匿不出,疏聞,命四川、雲、貴督撫按治。蔭樞先至,遣使招諭,威寧土酋聽命,烏蒙土酋亦自縛出就質,鹹原伏罪釋仇,苗以無事。
五十四年,準噶爾策妄阿喇布坦侵哈密,詔備兵進討。蔭樞累疏請緩師,略雲:“小丑不足煩大兵。原皇上息怒,重內治,輕遠略。”上責其妄奏,命馳驛赴軍前周閲詳議。蔭樞抵巴里坤,上疏數千言,請屯兵哈密,以逸待勞。旋稱病還甘肅,疏乞休,嚴旨譙讓,仍令回巡撫任。蔭樞疏報病癒,上斥蔭樞:“令詣軍前即稱病,令回任病頓愈,情偽顯然。”命解任詣京師。部議阻撓軍務,坐絞,上宥之,遣赴喀爾喀種地。年已八十二,居戍三年,釋還,復故官。六十一年,與千叟宴。世宗御極,召見,賜金歸裏。尋卒,年八十七。

劉蔭樞人物軼事

清代有個清官叫劉蔭樞,性情耿直,他初到贛南道做道台的時候,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當地鎮將私設門税,即凡進城的人,都要交納門税,否則不許進城。劉蔭樞知道後,心中很不安。他想,老百姓本來就很貧苦,進城還得納税,真是聞所未聞。但斷然廢除此税,又恐守城將領不服。忽然,他眼前一亮,計上心來。 一天中午,遠處走來兩個人直奔城門。他們一個挑着小麥,一個扛着幾匹布,守門軍士見他們象採買回來的商人,便照例要二人納門税。這二人説除了東西身上沒錢,願意將他們採買來的東西作抵押,等他們進城取了錢來贖回,守門軍士也只好同意了。
這時候,劉蔭樞正在官衙請鎮將喝酒,酒過三巡,大家談興正濃。突然有兩個人闖了進來,“撲通”一聲,齊齊跪在席前,口呼“請大人做主,請大人做主”。劉蔭樞故意喝問:“差你們去城外採購,為何如此狼狽回來,快快稟來!”二人正是在城門口那兩個擔麥扛布之人,他們便將奉差買物、進城無錢納門税,後來以物抵押回來取錢之事細細説了一遍。聽完後,劉蔭樞默不作聲,只是看了看鎮將,鎮將有些坐立不安了。劉蔭樞見鎮將若有所思的樣子,便道:“官差尚且如此,百姓的日子怎麼過呢?”這句話,如同鋼針般刺進了鎮將的心裏,他慚愧的低下了頭。
劉蔭樞覺得火候正合適,便命兩位差役先下去休息,並説道:“區區小事,待明日處量。”説罷,又象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舉杯和鎮將繼續飲酒,這樣其實是給了鎮將一個台階下,免得把事情弄僵了。第二天一早,鎮將親自來到劉蔭樞的官衙,將所扣的東西歸還,並當着劉蔭樞的面命令士卒:“即日取消門税,不得違令。”劉蔭樞一聽,非常高興,又置酒請鎮將同飲。鎮將入席坐定後,劉蔭樞向他深深作揖,説:“將軍實乃德惠萬民,請受在下一拜。”鎮將那裏還坐得住,慌忙還禮到:“道台大人如此,令我羞愧難當,我設此門税,實是有害百姓,非是大人指點,我哪有今日明白之舉,我應該深謝大人才是。”
劉蔭樞不僅革除了門税,維護了百姓的利益,也以友情結交了同事,為以後處理政務打開了局面。
作為韓城人,雲貴巡撫劉蔭樞深感韓城人出城南交通不便,捐資修建此橋。怕子孫後代藉此亂收費,將橋二十八文(或二十八兩)的象徵價賣給當時韓城二十八里人民。 [1] 
參考資料